投稿:ClikeWa日期:2023-09-29 08:24:22人气:235+
关于老年人生活
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调查目的透...,接下来具体说说关于老年人生活调查报告
关于老年人生活调查报告(精选12篇)
3.制定政策,采取适当形式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养老保障。
所谓自我养老保障是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的积蓄。
也包括老年期继续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均有收益。
其实,老年人被动地赡养并不是老有所乐的全部含义,老年人用自身的力量来帮助抵消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极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体现人的生存价值和实现老年人自身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建议有关机构帮助老年人开展"劳务储蓄"自动活动,使相对年轻的老年人在其身体健康状况较好时,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但不领取现金报酬,而是将所付出的时间储存起来,当自己年老有困难需得到帮助时,可提取所存时间换取所需的服务。
这是一种劳务延期支付的方法,十分适合我国老年人有时间没有钱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将这种劳务储蓄固定实施下来,对改善社会风气、实现老年人自身价值都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4.制定鼓励性条款,以促进老年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对于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可以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减免其经营税或所得税。对于签定抚养协议的其他公民或积极投资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团体、公民也应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减免税的规定。
5.制定带有监督性的条款,以保障《条例》的实施,由于老龄化将是长时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老年的养老保障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和稳定,必须以战略的意识高度重视,不得轻视、得草率。必须以加强法律保护和社会监督,以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为了便于条例内容的监督实施,建议增加一些有关监督内容的条款。
6.注意立法、执法分离,增加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建议修改该条款,将该《条例》的解释权归为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便于该《条例》的实施,也使该《条例》更有操作性,某些条款更具体化,建议《条例》当中可以授权市政府制定该《条例》实施的具体细则。增加并完善法律责任、舆论监督等制度。
现年82岁家住上海北京西路1565弄的顾久震是个电脑迷,1998年,花9100元捧回奔腾100电脑,又添置了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1999年将原有电脑更换成奔腾3,并增加了硬盘和内存。他担任上海老年大学静安分校电脑提高班班长,一个礼拜老年大学要去好几次。
顾久震只是静安区老年人中的一个影子。静安区户籍总人口为309762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2247人,占总人口的23.32%,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排名全上海靠前。近日,在交通大学的支持下,静安区老龄委办公室开展了有关“静安区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大型问卷调查,对xx年的千名接受过调查的老年人进行跟踪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有偶的人数比例占近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老人为单身。在无偶的354名老年人中,女性占80.6%,男性占19.4%,其中只有3人表示想结婚,占所有无偶老人总人数的0.8%。
真正用于文化娱乐的只有每月30.57元/人
在950名退(离)休人员中,退休金在1000元以下的有509人,占53.6%。除退休金外的其它收入水平。退休后继续工作的老年人有3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4%。老年人其他收入的来源:104位老年人的其他经济收入来源较多的为“子女、亲属补贴”,其次是“再工作报酬”和“投资收入”。
被调查老人的平均每月消费支出为970.33元。饮食仍然是日常生活中消费比重*高的部分。被调查老人家庭所拥有的电视机、冰箱、电话的拥有率都超过了90%。
调查显示,1000位被调查老人的平均每月消费支出主要用于饮食、医疗和公用事业费,难以积蓄。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以恩格尔系数判定生活发展阶段的一般标准:60%以上为贫困,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40%以下为富裕。
调查中计算出1000名老人每月消费支出之和为964656元,饮食消费之和为438858元,两者相除得到恩格尔系数为45.5%,据此,静安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处于小康标准,但是这样的计算方法具有较大的缺陷,由于恩格尔系数没有把医疗费用计算进,所以就算在表面上看来老年人的生活已达到小康水平,但是实际上老年人除了饮食以外的其他支出也是主要花费在医疗保健和公用事业费等方面,真正用于文化娱乐的只有每月30.57元/人,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不高。
本次调查的老年人大多数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退休,退休金较少,虽然近年来上海市多次为退休职工加工资,但是由于退休金基数太小,加退休金并没有显示出明显改善他们生活的优点,只是起到一个拉平退休金的作用,老年人的收入相对于全社会来说仍然处于中低阶层。
纯老人家庭目前生活中最大困难是什么?
调查中,纯老人家庭的老人对目前生活中最大困难是什么进行了选择?选择“寂寞”32人,选择“看病”119人,选择“购物”42人,选择“烧饭”63人,选择“洗衣服”69人,选择“打扫卫生”164人,选择“维修”110人,选择“收入少”49人,选择“邻里不和睦”6人。
调查中,知道街道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生活护理服务社的老年人占大多数达到63.7%。在回答是否需要得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生活护理服务社的帮助时,仅有50.4%的老年人回答希望。
在397名希望得到小时工性质的家庭服务员入户服务的老年人中,其中希望得到吃饭服务的有88人,洗衣服服务的264人,打扫卫生服务的348人,护理服务的85人,洗澡服务的73人,陪送看病服务的106人,购物服务的64人,聊天、读书报服务的30人,其他服务的35人。
大部分老年人每天需要的服务时间在1-2小时之间,占到需要帮助老年人总数的80.1%。
能承受每小时6元的占69.3%,每小时8元的占4.3%,每小时10元的占2.2%。
有24.2%希望得到服务的人没有经济承受能力。
在297名希望得到社区站点形式的日间照料服务的老年人中,其中希望得到吃饭服务的有192人,洗衣服服务的178人,洗澡服务的127人,理发服务的166人,购物服务的71人,维修服务的201人,聊天、读书报服务的80人,文化娱乐活动服务的60人,日托服务的43人,其他服务的33人。
在经济承受能力方面,有56名老年人表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接受有偿服务,占18.8%,196名老年人表示希望按成本价格接受低偿服务,占66%,45名老年人没有能力,希望无偿服务,占15.2%。
在207名希望得到邻里志愿性质服务的老年人中,需要安装求助电铃19人,需要聊天、读书报的106人,需要定期上门探望的74人,需要代购物品的43人,需要陪送看病的69人,需要其他服务的64人。
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仅有158名老年人即占到本次调查15.8%的老年人接受了社区提供的服务,而其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能够享受到社区提供的服务。本次调查的1000位老年人中,仅有17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补贴,2人享受百岁老人补贴,4人享受95岁以上长寿补贴,总体来说接受补贴的老年人比例很低,补贴面非常狭窄。
负责这次问卷上门访谈的人员在他们的上门访谈过程中,遇到一些事例证明有相当部分的老年人由于生大病等原因实际生活非常困难,但是他们的退休金收入超过了政府规定的范围,就无法享受到政府的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其中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是:四平居委会有一对夫妇,没有子女,男主人60多岁,患有癌症,女主人50多岁,先天性心脏病,他们两个退休工资加起来超过xx元,不符合政府的补贴条件。但是由于女主人整日要卧床,一动都不能动,所以必须要请全天的保姆。这样一来,他们的退休金收入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此类不符合补贴条件但是又实实在在存在困难的空巢家庭或孤老在静安区并不鲜见。
这次调查显示,空巢户老人占四成。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这种趋势还将继续发展。这些老人的日常生活无法得到家庭成员的帮助,特别是高龄老人和健康状况欠佳的老人,生活将陷入困境。
千名老人中有201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
调查显示,千名老人中有201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其中家中无人照料是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
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经济上能承受的水平在600元以下的占9.5%,600-799元的占20.9%,800-999元的占38.8%,1000元以上的占30.8%。
在不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251名中,有18.7%是因为经济负担不了。此外,有7.9%老年人认为不适应集体生活,32.6%老年人认为家里养老能更享受天伦之乐,26.6%老年人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还有其他原因的13.9%。
对“以房养老”认同度。在关于老年人是否愿意通过房屋倒按揭或出租的形式来以房养老的调查中发现,仅有7.7%的老年人愿意采用这种方式,18.1%的老年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而绝大多数占74.2%的老年人表示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说明这种新型的观念没有得到很多老年人的认同,而老年人对此的熟悉度也相当低。
在354名拥有住房产权的老年人中,有9%的老年人愿意“以房养老”,可见是否拥有住房产权对于老年人选择“以房养老”会有一定的影响,老年人不愿意采用“以房养老”的原因较为多样,其中较多的原因是没有个人产权证和家里有人照顾。
全区愿意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超过一万五千人,这对静安区机构养老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床位数不足老年人的1%。而地处市中心的静安区,地价房价居高不下,也很难大面积的发展养老机构。
老人普遍反映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
调查显示,参加医保的占90.3%,没有参加医保的占9.7%。1000名老年人中有876人参加了退休职工互助医保,占总人数的87.6%,另外124人没有参加,占总人数的12.4%。没有参加医保的原因是:不是退(离)休职工50.5%,外地单位40.2%,其他9.3%。
千名老年人中有36%的老年人感到医疗费用支出有困难。一年个人医疗费用支出500元以下的32.1%,500-999元的14.4%,1000-1499元的18.0%,1500-1999元的7.5%,-2499元的9.1%,2500-7000元的16.2%,7000元以上2.7%。xx年一年人均个人医疗费支出为1708.8元。*高个人承担数额为60000元。
调查中老年人普遍反映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一年人均个人医疗费支出为1708.8元。
有36.0%的老年人感到医疗费用支出有困难。
在座谈中大家也谈到,由于医保规定的报销费用过低,很多老年人都需要自己支付相当部分的医药费,加上现在医院将许多药都被归为自费药,使得老年人更感到负担有困难。
很多实际的事例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一些老年人收入处于中等,不够政府的补助条件,因此怕生大病,所以平时也不敢在其他方面多花钱,都要留着负担医疗的开支。
特别是一些从外地退休回来的老年人,在医疗费用支出和医疗报销方面的困难明显。
三里坊居委有一位从外地退休回来的孤老,由于退休前是教师,所以退休金在外地相对来说算比较高,超过1000元,不符合上海市和静安区规定的补贴标准,但是该老人由于身体不好,所以确实存在钱不够用的情况,并且由于老人没有上海的医保,生了病要去外地报销,报销周期长报销金额又少,更为老人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
五保户供养问题是今年省、省政府着力办好的事关民生的“五件实事”之一。
省、省政府主要领导来调研时,高度关注五保户的生活问题,明确要求做好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对此,市、区党、政府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全区五保户供养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为省、省政府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依据,区、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工作组,从民政、财政、社保、卫生、统计、物价、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抽调20名农村工作时间长、基层情况熟悉的同志组成调研组,分4个工作小组,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全区16乡镇102个行政村和9所农村敬老院,采取入户走、查看,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及五保户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农村五保户的生活现状进行了详细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区农村五保户的生活状况。
现将秦州区五保户供养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做好五保户工作的几点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位于11东南部,是XX市、市政府所在地,全市中心城区,辖10镇6乡,420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41个社区居会,全区总人口.28万,其中农业人口43.94万,占总人口的68%;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耕地9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20xx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7.76亿元,口径财政收入2.9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986元。
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1689户2348人,其中:男1406人,女942人;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904人,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1002人,身体残疾的442人;有耕地的1965人,无耕地的383人。(详见下表)
供养方式。
我区对农村五保户一直采取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办法。
目前全区分散供养2299人,占供养总数的97.9%,身体健康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主要依靠承包地种植收入和区乡救济、村组接济维持生活所需;身体残疾、常年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主要靠政府救助、亲邻接济、社会捐赠及微薄的承包地租赁收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目前集中供养49人,占供养总数2.1%,主要在乡镇敬老院,供养方式主要采取从财政转移支付、受灾群众补助款、季节性口粮款和救济物资中给予解决,目前全区敬老院有9所,20xx年区上投入20万元进行了扩建改造,现有总床位数120张。
五保户去世后,其丧葬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郊区和川道区,主要由村上筹集解决;经济条件较差的山区和僻区,由**门视其困难状况一次性解决8001200元。
供养标准。
税费前,五保户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年人均6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1000元;税费后,随着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我们相应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提高到8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提高到1200元。
全区年供养经费约189.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5.6万元,区、乡配套144.2万元。
五保户供养标准适当提高后,全区五保户的生活现状有了一定改善,但由于目前农村劳动力量外出,种植业劳力不足,加之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提高,虽然部分五保户有自己的承包地,但因无力耕种,其他农户又不愿承包,五保户种植业收入非常低微,五保户当前的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从目前秦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居民生活及物价总体水平综合测算,现阶段五保户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至少应为139.98元,年需1679.4元。(详见下表)
秦州区农村五保户基本生活标准市场现价费用表
二、当前全区五保户供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⒈供养标准偏低,生活水平难以提高。
无论是集中供养,还是分散供养,供养标准都偏低。
从调研情况看,由于不同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农村住户的基本生活所需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城郊区及川道区五保户最低生活费人均月需150.8元,年需1809.6元,山区及林缘区五保户最低生活费用人均月需124元,年需1488元。
按照目前我区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8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1200元标准,仅能解决五保户最基本的生活,尚未达到当地群众最低生活标准,距中等生活水平还有较差距,加之就医、房屋维修等不确定性开支,所需供养费用缺口就更。
我区五保户中长年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所占比例较,
部分五保户生活设施简陋,居住条件较差,部分五保户住房破旧,年久失修。要全面做到五保户“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孺临一定的困难。
⒉供养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目前,五保户供养经费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配套和乡村自筹解决。由于我区农村面,五保户数量较多,供养经费来源渠道较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区乡财政又非常困难,要使五保户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供养经费缺口较。
⒊乡镇敬老院设施落后,集中供养人数少。
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9所,有床位120张,入住五保户对象49人,入住率仅为40.8%,主要原因:一是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差,由于资金缺乏,除了改扩建的敬老院外,其它敬老院的生活设施、娱乐设施、居住条件相对落后,对五保户缺乏吸引力。
二是敬老院管理经费没有保障,管理人员报酬难以落实,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一部分敬老院由乡村干部兼管,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
三是五保户思想观念陈旧,本土意识浓厚,到十几里、几十里外的敬老院集中供养,缺乏地域认同感和亲情感,生活不习惯,尤其是尚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户,更不愿出村离乡,入住敬老院。
⒋五保户精神生活普遍贫乏,权益保障容易被忽视。
五保户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多数五保户由于家庭变故、生理缺陷等原因,自卑感很强,精神状态低迷消极。
调查显示,90%以上的五保户属文盲或半文盲,自我调节能力差,生活信心不足,生活孤单,性格怪异,性情偏执,加之缺乏电视等文化娱乐设备,精神生活十分贫乏,全社会关爱五保、敬老助残的社会氛围还不浓,甚至还存在对五保户的歧视现象,五保户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三、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建议
⒈强化政府主体地位,提高财政供养标准。五保户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议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五保户的生活保障,参照各地群众中等生活水平,适当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改善五保户生活水平。
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把五保户供养问题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解决五保户供养问题。
建议、省级财政列出专项,进一步加五保户供养的转移支付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供养经费短缺、五保户住房维修、病就治等突出问题。
市、县(区)政府应将五保户供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对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经费,由县(区)级专户直接拨至供养单位;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供养金,确定金融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储蓄存折,由县(区)级专户按月转入存折。
另外,可在农村医疗救助和即将实行农村低保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将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救助对象,提高五保户生活质量,有效解决五保户看病难的问题。
对五保户丧葬问题,应制定相应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一次性解决。
⒊增加项目,加投入,切实办好农村敬老院。
在继续坚持以分散供养为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项目,加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力度,改善现有敬老院基础设施和办院条件,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现有床位的利用率。
按照地域认同,风格相近的原则,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乡村示范性敬老院,确保五保户能够就近入院,乐于留院。
同时,通过整合现有敬老院及村集体闲置资产,争取相关项目支持,扶植发展适合五保户参与的农副产业,走以副养院、以院补院的路子。
注重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有关福利待遇,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乡风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昨天(13日),天津市民政局发布《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这份由天津市老龄办和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完成的报告显示,截至xx年底,天津市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15.42万,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30.66万。
同时,天津市经过调查估算的失能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占老年人人口总数的6.65%。
预计到20xx年,天津市失能老人数量将超过20万。
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四化叠加"的现象,正在考验着每一个家庭的承受力和天津市养老服务体系。
据测算失能老人超14万
据悉,为了解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生活照料和护理的基本情况以及照顾者的状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天津市老龄办与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调查涉及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区县,42个街镇,142个社区(村),880名失能老人。
根据样本结果,可估算本市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6.65%。可计算出,到xx年底本市失能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人,且农村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城市失能老人。按本次调查测算的失能老人占老年人的比例6.65%计算,到20xx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17.09万人;到20xx年,将有失能老人21.48万人;到20xx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22.34万人。
重度失能者占36.82%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本次调查对象界定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日常活动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调查结果显示,轻度失能老人占总样本的47.79%,中度失能老人占15.38%,重度失能老人占36.82%。平均失能时长为7.37年。其中-xx年的较多,占25.98%,其次为10-20年,占19.55%。通常随着年龄的增加失能程度有所加强;女性老人略多于男性;城镇的重度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农村,轻度和中度失能老人的比例则低于农村。
受访老人中患高血压的比例*高,达到61.66%;其次是心脏病/冠心病,也已过半数(51.45%);位列第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含中风),占49.18%;另外患糖尿病、颈/腰椎病、关节炎、青光眼/白内障、骨质疏松及耳聋的老人比例也较高,分别占20%-30%左右。
九成失能老人不愿去养老院
被调查老人中,93.59%的不愿意住养老机构,而他们的子**不愿意送老人去养老机构,怕被周围人认为"不孝顺"。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低,决定了其不可能支付太多费用入住养老机构。
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近一半老年人只能支付每月1000元的费用。
而以某国办养老院收费标准为例,失能老人每人每天护理费45-90元、床位费26-150(8人间、4人间、2人间、单间收费不一),伙食费19元,按失能老人最低护理标准45元/天、8人间计算,一位失能老人每月所需最低费用为2700元。
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收住一位失能老人的费用一般在4000-4500元。
这与失能老人所能承担的费用差距较大。
部分受访老人表示自己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子女或亲属经济上的资助。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一些保险保障服务或是养老服务、保健品等,对自身健康方面的"投资"很少。
照顾者平均年龄59.47岁
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53.22%,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35.44%。
58.79%的受访老人表示就医不太方便,24.4%的老人说一般,16.81%的老人表示就医方便。有3.42%的老人去年使用过家庭病床服务。
受访老人xx年上半年用于医疗方面的平均支出为11368.46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248.1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53.47元,子女或亲属平均支付了1784.20元,自己平均支付了3569.05元,商业医疗平均保险支付了5.06元,医疗救助平均支付了9.71元,其他来源平均支付了247.54元。
《报告》显示,86.1%的失能老人由配偶、子女或亲属照顾。而失能老人的照顾者,平均年龄达到了59.47岁。照顾者每天照料老人的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比例*高,占到71.75%,有82%的照顾者表示每周照顾老人时间多于5天。受访照顾者中,40.35%的人会经常性出现"身体疲倦、睡眠不足、体力无法负荷"等身体不适症状;37.58%的人会偶尔出现身体不适。
居家养老要进行多项改*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在家庭规模小型化,尤其是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以后,家庭急需社会提供有效的支持。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政府共同构建积极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来破题化解。
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赵伟介绍,目前天津市已对高龄经济困难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经评估认定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重度照料等级,每月可领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共计150元、200元、400元。可以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政府购买的服务,也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时作为费用抵扣。
本市还将对已建的日间照料中心按照"4+4"模式开展实施改*,逐步完善其功能。
一个"4"指按照"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的运营机制,由政府购买服务,街道(居委会)监管,委托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村委会运营,实现"管办分离"。
第二个"4"指试点日间照料中心需具备呼叫、配餐送餐、家政服务、便利店4项基本功能,重点对行动不便、空巢和失独等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
日间照料中心由过去主要面对自理老人,逐步调整为主要面向半失能老人。
今年全市所有区县都将拿出2-3个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运营机制改*试点,每个日间照料中心都要拿出10张左右的床位,面向半自理老人进行护理。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由来已久,情况复杂,矛盾众多,已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xx县作为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县和人口县,乡村负债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乡村债务现状
乡级债务8.86亿元,乡均负债2216万元;村级债务4.34亿元,村平负债50万元。以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背负乡村债务1618元;二是债务增幅。其中,村级债务利息增长快。以20xx年3.37亿元为基数,20xx、20xx年分别递增4399万元、4626万元。“两多”即:一是重债单位多。全县40个乡镇全部负债,其中债务1000万元以上的29个,
5000万元以上的3个,上亿元的1个,即观音寺1.21亿元。全县853个行政村,零负债的村仅有2个,负债上100万元的95个,其中200万元以上的11个。二是欠个人的债务多。全县乡镇一级的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42亿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38.6%,涉及2.93万户;村级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19亿元,占村级负债总额的74%,涉及5.03万户。
二、债务成因分析
2、公益事业成债。从债务的支出用途来看,乡村两级用于农村学校建设、道路水利建设、计卫优抚等方面的公益性支出,占债务总额的头,乡村合计3.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9.8%。特别是前些年各种考核达标项目过多,乡村配套压力十分沉重,自身又没有建设资金来源,不得不举债完成配套任务。
3、垫缴税费成债。1996年前,国家实行单一粮食收购渠道,户卖村结,粮款代扣,农民欠缴税费的情况较少。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粮食价格幅下跌,严重挫伤了农民上交的积极性,导致税费尾欠急剧上升。同时,乡镇税费任务还包括国地两税,因此,在农业税拖欠、国地税源不足的情况下,乡村两级不得不借款完成税费任务,这样共形成债务1.4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
5、财力不足成债。
农村税费前,该县每年乡统村提收入有1.08亿元,其中乡统筹收入3368万元、村级提留收入3428万元,此外,还有诸如乡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各种不规范收费4000多万元,国家取消乡统村提后,乡村两级基本失去收入来源,全部靠县级财政和转移支复保障运行,特别是村级经费一块,就比税改前减少1500多万元,维持基本运转尚且十分困难。
1995年以来,乡村两级为保运转负债1.5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2%。
加之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很多时候不得不举债运行,此项债务规模有继续扩的趋势。
三、化解债务对策建议
乡村债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重的社会问题,更是严峻的问题。尤其是农村税费后,化债难度日益增,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化解庞的债务包袱,仅靠乡村自身的能力很不现实,必需在上级的统筹安排下,整体推进,逐步实施。我们认为要化解乡村债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
全面加快农村综合步伐,进一步精简机构,扩国家投入,切实减轻乡村两级公共服务的负担。
建议从转变管理体制入手,对乡镇站所进行彻底,由国家拨出专项资金,实行全省统筹操作,对现有站所人员实行全员置换,再因事设岗,公开聘用,由“花钱养人”变“花钱养事”。
属于公益性的岗位,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属于经营性的岗位,推向市场,自负盈亏。
受益,谁负担”的总体原则之下,建议国家充分考虑乡村两级的财力实际,给予适当的化债补贴。
三是对农民历年尾欠税费任务
负债,税改前历年税费尾欠,建议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公开评议,确无偿还能力的对象,可以挂账或减免,确有偿还能力的,立足现实,做出规划,逐年偿还;税改后的农业税,建议采取依法依规清收。四是对兴办企业形成的负债,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进行处理,属于企业的债务从乡村行政组织剥离,并依法实施破产、改制。另外,对人为新增债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坚决杜绝人为新增债务。
3、提高乡村转移支付规模。
农税后,尽管上级财政对乡村给予了一定转移支付,但很程度上需要县级财政给予补助,使本来就较为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不堪重负。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级组织维持基本运转,每年约需5.8万元的经费保障,目前实施的2.56万元补助标准还远远不够。
对此,建议国家在每年新增的支农资金中拿出部分比例,提高对乡村的转移支付,保证乡村基本运转,不发生新债。
特别是计划生*、综治维稳、民政优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农村经管等社会事业,国家应出台专门补助政策,彻底解决资金无来源的问题。
4、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加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科学、公平、合理地划分配套范围。属于公益性、政策新项目,如农村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建议减少或免除县级配套部分。社会保障项目,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等,建议提高统筹级次,由省一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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