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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中千万大奖隐瞒妻子

投稿:Raintou日期:2024-05-16 08:28:22人气:308+

男子中千万大奖隐瞒妻子

周先生特别喜欢买奖票,为此他都搞得家破人亡,和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因为他感觉一定能中奖,每次发工资都不上交,全部用于买奖票去了。他向家人保证,中奖后一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可是前妻...,接下来具体说说

浙江,温州。周先生中奖1000万,最后到手843万,他隐瞒妻子私自去领奖,事后还私自给姐姐200万,给前妻70万,现任妻子发现后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男子中千万大奖隐瞒妻子 周先生特别喜欢买奖票,为此他都搞得家破人亡,和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因为他感觉一定能中奖,每次发工资都不上交,全部用于买奖票去了。

他向家人保证,中奖后一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可是前妻并没有熬到那一天就选择和周先生离婚了,主要原因还是他在持续买奖票的十几年来,就没有中过大奖,虽然偶尔小奖不断,但也只是入不敷出。

周先生离婚后并没有气馁,他完全把中大奖当成了终极目标,每天花大量的时间潜心钻研,后来结识了同样喜欢买奖票的林女士。

两人相谈甚欢,因为有共同的爱好,他们相见恨晚,很快两人就结婚了,不过林女士并没有男子那么痴迷,只是会用5%的收入来买奖票,也就是试试手气,中奖了就发达了,没中奖也不影响生活。

所以,虽然都喜欢买奖票,但两人的观念并不同,林女士是个保守派,而周先生却是全情投入,完全不给自己留后路。

因此,两人经常闹矛盾,虽然还没提出离婚,但感情已经破裂了,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了。

有一天,周先生果真中大奖了,奖金1000万,他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这么多年的付出终于没有白费,周先生不想让妻子知道自己中奖,于是就偷偷去领取了。

周先生从此容光焕发,用钱也大手大脚起来,还买了很多上档次的衣服,手表,林女士觉得老公有点反常,难道是中大奖了?她跑到周先生经常去买奖票的站点查看,居然真有人中奖了,横幅上醒目地写着:恭喜本站彩民中得1000万。

林女士猜想肯定是老公中奖了,于是偷偷查看了对方的手机,试图寻找到蛛丝马迹,真被林女士发现了端倪,最近就有两次大的转账,一笔转给周先生姐姐的200万,一笔转给前妻70万。

林女士怕周先生继续大额花钱,到时候自己一分钱分不到,于是马上提起离婚申请,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周先生给姐姐和前妻共计的270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周先生中奖1000万,到手843万,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周先生获得的843万,属于投资收益,又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所以,属于周先生和林女士的两人共同财产。

二、周先生给姐姐和前妻的270万,可以追回来吗?周先生给姐姐前妻的钱,都属于他和林女士的共同财产,如果已经被转移,林女士可以起诉周先生,追回且分割这部分财产。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公开透明,不能提前转移,更不能不经过林女士的同意,就私自赠与姐姐和前妻。

三、夫妻共同财产就一定是平均分配吗?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正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有藏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本案中,周先生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所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周先生只分得40%,共计337.2万;而林女士分得60%,共计505.8万。

周先生给姐姐和前妻的270万,必须在他自己所得的337.2万去给予别人,最后除开赠与姐姐和前妻的钱后,周先生只剩下67.2万。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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