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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大学读书笔记篇四)

投稿:泡芙味的饼干哟日期:2023-09-08 10:24:22人气:201+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很多人还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步入大学》一书给予我学习、生活、就业指导。对于学习,这本书概括得很贴切:大学分为四个阶段:大一,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属于“呐喊”阶段;大二,知道自己不知道,处于“彷徨”阶段;大三,...,接下来具体说说大学读书笔记篇四

1、《步入大学》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450字

我很幸运我得到了这样一本好书——《步入大学》。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很多与大学有关的知识,譬如学校机构、专业考试等等,我认为这是每一位大学新生必读的书。

大学读书笔记(大学读书笔记篇四) 《步入大学》一书给予我学习、生活、就业指导。

对于学习,这本书概括得很贴切:大学分为四个阶段:大一,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属于“呐喊”阶段;大二,知道自己不知道,处于“彷徨”阶段;大三,不知道自己知道,称为“朝花夕拾”;大四,知道自己知道,可是很快就要离开了,因此“伤逝”。

而我处于这个大专院校,我认为我的大学分为三个阶段:大一,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大二,由知道自己不知道过渡到不知道自己知道;大三,仍旧是伤逝。

但也不一定缺乏带着阳光走出校门的同窗好友。

好几位高中时的好姐妹都向我报怨同一句话“大学没有自已想象中的好”,我回答“当初老师不以“大学是天堂”来鼓励我们,我能有支柱在黑色的高三中拼搏吗?”而现在,不管怎样,我们进了大学的门,每天面对自已的专业,或许和原来的理想有偏差,而信心大减半。

但为何不换一个角度去想一下呢,未必这个专业不适合我,未必在这个学校里我不能成就辉煌。

2、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

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

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

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

《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

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

《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

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

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

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

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

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

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

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

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

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

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

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

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

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

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

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

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

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

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

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

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的刺刀刺穿了。

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

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

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

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

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

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

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

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

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

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

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

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

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

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

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

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

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

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

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

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

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

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3、《我的大学》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邪恶作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在那时候,有些都人都相信上帝,唯有他一点也不相信上帝,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禁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所以他结了许多的朋友。这让他感到高兴万分。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铺的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苦中,他还能够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

踏入佛大的校园,体验大学的生活已有大半个学期了。在这个不长不短的日子里,面对学校安排的课程,身为大一新生的我,彷佛什么也没有学到。反而对大学的生活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在迷茫中,闲来的时候,我看了这本《读大学,究竟读什么》书。也对我在大学的看法有所感悟。

当初,寒冬腊月,手脚不能屈伸的时候,我想着心中美好的梦想坚持不懈;当初,酷暑难耐,汗流浃背的时候,我为着美好的梦而在题海中争渡。但是,经过高考及填报志愿后,我得知自己进入了佛大。我的心被一股低落的情绪所占据。

低落的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以师兄为身份的作者向我讲述了他在大学的体会。他面对别人说“现在的大学生满地都是”的时候,能底气十足地说“我是一个大学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却不能自信地说出这句话。更说不出“我是佛大的学生”这句话。

无独有偶,在佛大中有许多学生都像我一样有这份自卑感。

相信这份自卑感大部分是源于我就读的是佛大,这不上不下的学校。

以及我认为自己的未来已经由读什么大学决定这种人生观。

随着我对这本书的阅读,我懂得了作为大学生的我要在大学学什么。

大学不是技校,我除了能学习一门技能外,更重要的是学习到一种思维,一种学会思考,分析问题的方法。

这使我感到了一丝的欣慰。

至少,我是和一般的技工有所区别。

但仍然不能消除我心中的自卑。

随着我对这本书的进一步阅读,以及在佛大的学习过程中。

我发现我的人生观也许不是正确的,我的这份自卑感也许是庸人自扰。

在我看的这本书中列举出大量的例子证明了名牌大学生中也所存在一定的问题。

而且作者还道出一个本质:你所就读的大学再有名气,校园再美,硬件设施再齐全……到了毕业的时候,你什么也带不走。

也就是说,你唯一可以带走的就是你在大学期间所学到的东西。

从另一个侧面来讲,如果要学习的东西相同,在哪间大学都是一样的。

我尝试接受作者的观点,改变自己的学习观、人生观。后来我发现,自修的时候,有很多人都是专心致志的:课余期间,也有很多同学拿出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书阅读;佛大的社团活动是那样的丰富充实。每个人都好像相当享受这种生活并期待着未来。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看到的是河滨校区残破的校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自卑感在此生活。

观点上的改变,使我看到两个截然不同的佛大。

此刻,我不得不相信,学习观、人生观、世界观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套用书本的话就是人生观、世界观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作者与书本的观点不谋而合,而经过我的亲身体验,我觉得学习观、人生观、世界观影响着人的学习、生存方式,左右人的情绪,决定人的未来。

因此,我更加觉得人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学习观。

对于像我一样就读在佛大或类似大学的人来说,面对各名牌大学,我们不必产生自卑感。

因为名牌大学毕竟只占少数,而各名牌大学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只要我们端正态度,积极地去看待。

其实,名牌大学和我们的差别就只是他们基础比我们好一些。

而这些差距完全可以通过四年的学习补上。

对于一般技校的学生,我们也不能沾沾自喜,看不起别人。

同样地,我们与他们的差别只是我们的基础比他们好一点。

四年之后谁优谁劣,无人知晓。

所以面对他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时刻处于一种紧迫的状态,催自己奋发向上。

可见,正确人生观的重要性,尽管我之前早已定下的人生观因各种原因而根深蒂固,我也尝试着去改变它。通过树立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乐观的人生态度,用积极进取的目光去对待问题,来正确地把握人生,领悟人生的真谛。

从上文,我得出了正确的人生观对人一生的重要性。而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它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

但是一个人的人生观相信通过以往的实践经历早已定格在一个人的心中,要去改变它是多么的困难。虽然人生观难以改变,但是要改变一个人的态度还是可以的。一个人的态度可能会受一首歌的影响,也可能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发生转变。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应从态度做起。

我有一个同学也是考进了佛大,但是他觉得他读的专业太冷门而对他专业的课程吊儿郎当。

还经常向我抱怨。

正是因为他对自己专业的态度一直处于抗拒消极的态度,所以他感受不到大学的美好。

专业冷门,就意味着将来没有前途吗?在我读的这本书中正好持相反的观点。

作者认为我们应该换另一种眼光、态度去看待这个问题。

其实只要我们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去看待,我们反而不难看出就读的专业冷,进入学术圈则更加可以大展身手,冷门专业比热门专业更容易获得成就。

况且根据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也不是和自身的专业对口。

所以,因为就读一间不太理想的大学,或者因为专业太冷而处于一种消极的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端正我们的态度,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更好地把握自己的人生。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端正我们自身的态度做起,我们须做到认真。需要每一件事都认真地去完成。不要因为就读的学校不理想,或专业太冷门而对学业漫不经心,吊儿郎当,甚至处于一种悲观消极的态度,这样不但不利于学习生活,还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发展。

其次,我们还须做到务实。用这本书的说法就是我们要充实地过好自己的大学生活,有所选择地去学习。不要以为社团活动安排的满满的就叫充实,也不要以为用所有的时间来学习就是好。脱离实际,盲目学习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乐观和进取也是端正我们态度的一大要素。就如上文所说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差距只是他们基础比我们好,读冷门专业比读热门专业更能大展身手。相信以这种乐观、进取的心态去面对读大学,我们就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向前迈进。

这本书,作者以一个师兄的角度,将自己如何去读大学的经验用相当亲切的话语告诉我,结合这几个月来我在佛大的学习生活,我的思想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也使我明白到人生观,人生态度的重要性。而我自身的自卑感也消除了不少。

用积极上进的态度,正确的人生观指导自己,我们的每一天都有新开始,我们会越发觉得我们的生活是美好的。看了这本书,我的收获相当丰富。我相信它将指导我将来更好地去学习,更好地把握自己的人生。

5、荆棘鸟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3000字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

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

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

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

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

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

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

“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

”拉尔夫说。

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

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

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

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

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

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

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

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

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

“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

”她对自己说。

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

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

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

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

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

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

”长大后的戴恩靠前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

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

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

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

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

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

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

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在拉尔夫与戴恩死后,梅吉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就像帕迪死后,老去的菲才得到安宁一样。此时歌声最为响亮,也由于痛失所爱而分外悲伤。

同样因戴恩的死而悲伤的还有戴恩的姐姐朱丝婷。本来她打算与戴恩一起去希腊度假的,可是为了陪雷恩,却去了伦敦。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自私为了陪自己爱的人而是陪着弟弟戴恩的话,弟弟就不会死。这个外表冷漠粗鲁却感情浓烈的女子,因此逃避雷恩。她觉得自己唯一爱的就是弟弟,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弟弟。雷恩也不能。

雷恩去了澳大利亚德罗海达找梅吉,希望梅吉能帮助他说服朱丝婷留在他身边而不是回德罗海达。

他说:“一般人是不能满足朱丝婷的,奥尼尔太太。

如果朱丝婷选择了我,她还可以在舞台上表演,这是德罗海达无法给她的好处。

”这时,他坚定地望着她,就像望着一个敌手一样。

“我是来请求你使她务必选择我的。

说这话似乎很残酷,但是,我对她的需要超过你可能对她的需要。

”当梅吉说朱思婷留在德罗海达没什么不好时,雷纳说:“朱丝婷好奇心太盛,在德罗海达她会感到寂寞的。

”他最了解朱思婷,胜过她的母亲。

可是当朱思婷说收到母亲不同寻常的信时,他的心头一沉。

他想梅吉确实从从容容地考虑了这件事,但是,本能告诉他,这是她的行动的开端,但不是他所喜欢的那种行动。

梅吉开始耍弄她的女儿弄回德罗海达,以使那个王朝传之久远的把戏了。

他开始劝朱思婷回家。

他开始怀疑,也许她的母亲是对的,而自己却错了。

他的眼睛突然之间显得冷漠了,好像他的思想非常艰难地集中在与他说的话不同的事情上。

她义地反顾地执行着自己离开英国的计划。

在一片混乱之中,某个有这种力量的人打电话来了,只不过不是劝说她改变主意的;雷恩甚至还不知道她要走呢。

他仅仅是来请她在他将于莱恩公园他的房子里举行的一次宴会上当女主人。

“好姑娘,求求你!不要哭!来作我的女主人吧!”他说。

最后,朱思婷还是说:“我告诉你我要永远回德罗海达老家去了吗?”他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那双大手既没有犹豫,也没有发抖,反而运用灵活。

“你很清楚你没有告诉我。

”他说道。

她要走,他绝不会拦。他还没有想清楚,到底怎样对朱思婷才是较好的。

朱思婷走的时候,她的一生中靠前次注意到自己的外表要让他高兴。

他似乎并没有仔细看;至少他没有说到她精神疲乏或可能有病,甚至连行李都没提到。这一点儿也不像他。过了一会儿,她开始体验到世界末日即到来的感觉。他和他平时的那样子大不一样。

能帮助她把这顿饭吃好,使它成为那种可以在旅行中缅怀往事的时候感到愉快、有趣的事情。只要她使自己相信他是为她的离去而感到烦恼,也许事情就好办了。但是,她做不到。他也没有那种情绪,相反,他显得这样冷淡,使她觉得自己似乎和一个纸人坐在一起,薄薄的,真让人担心会让一阵清风吹走,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

他再也不管她叫好姑娘了;最近以来,她已经注意到这个词的使用频率下降了,今天晚上他一次也没用这个旧日的昵称。

朱思婷回到房间时,收到了母亲的信,梅吉劝她回到雷那身边,她终于明白了朱思婷怎样才会幸福。此时雷纳已经派人来接朱思婷。“其实我自己不了解我自己,不得不需要某种帮助。”朱思婷对雷纳说。

“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我知道你爱我,我可以等待。我总是相信,一个有耐性的男人最终会胜利的。”

雷纳比朱思婷成熟很多。有雷纳,朱思婷才会得到照顾。

故事的结尾,朱思婷嫁给了雷纳。

这是《荆棘鸟》中,最称得上完整的爱情。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每一个人,都在艰辛地爱着。不管结果。

6、《荆棘鸟》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3000字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

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

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

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

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

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

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

“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

”拉尔夫说。

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

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

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

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

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

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

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

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

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

“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

”她对自己说。

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

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

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

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

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

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

”长大后的戴恩靠前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

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

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

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

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

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

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

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在拉尔夫与戴恩死后,梅吉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就像帕迪死后,老去的菲才得到安宁一样。此时歌声最为响亮,也由于痛失所爱而分外悲伤。

同样因戴恩的死而悲伤的还有戴恩的姐姐朱丝婷。本来她打算与戴恩一起去希腊度假的,可是为了陪雷恩,却去了伦敦。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自私为了陪自己爱的人而是陪着弟弟戴恩的话,弟弟就不会死。这个外表冷漠粗鲁却感情浓烈的女子,因此逃避雷恩。她觉得自己唯一爱的就是弟弟,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弟弟。雷恩也不能。

雷恩去了澳大利亚德罗海达找梅吉,希望梅吉能帮助他说服朱丝婷留在他身边而不是回德罗海达。

他说:“一般人是不能满足朱丝婷的,奥尼尔太太。

如果朱丝婷选择了我,她还可以在舞台上表演,这是德罗海达无法给她的好处。

”这时,他坚定地望着她,就像望着一个敌手一样。

“我是来请求你使她务必选择我的。

说这话似乎很残酷,但是,我对她的需要超过你可能对她的需要。

”当梅吉说朱思婷留在德罗海达没什么不好时,雷纳说:“朱丝婷好奇心太盛,在德罗海达她会感到寂寞的。

”他最了解朱思婷,胜过她的母亲。

可是当朱思婷说收到母亲不同寻常的信时,他的心头一沉。

他想梅吉确实从从容容地考虑了这件事,但是,本能告诉他,这是她的行动的开端,但不是他所喜欢的那种行动。

梅吉开始耍弄她的女儿弄回德罗海达,以使那个王朝传之久远的把戏了。

他开始劝朱思婷回家。

他开始怀疑,也许她的母亲是对的,而自己却错了。

他的眼睛突然之间显得冷漠了,好像他的思想非常艰难地集中在与他说的话不同的事情上。

她义地反顾地执行着自己离开英国的计划。

在一片混乱之中,某个有这种力量的人打电话来了,只不过不是劝说她改变主意的;雷恩甚至还不知道她要走呢。

他仅仅是来请她在他将于莱恩公园他的房子里举行的一次宴会上当女主人。

“好姑娘,求求你!不要哭!来作我的女主人吧!”他说。

最后,朱思婷还是说:“我告诉你我要永远回德罗海达老家去了吗?”他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那双大手既没有犹豫,也没有发抖,反而运用灵活。

“你很清楚你没有告诉我。

”他说道。

她要走,他绝不会拦。他还没有想清楚,到底怎样对朱思婷才是较好的。

朱思婷走的时候,她的一生中靠前次注意到自己的外表要让他高兴。

他似乎并没有仔细看;至少他没有说到她精神疲乏或可能有病,甚至连行李都没提到。这一点儿也不像他。过了一会儿,她开始体验到世界末日即到来的感觉。他和他平时的那样子大不一样。

能帮助她把这顿饭吃好,使它成为那种可以在旅行中缅怀往事的时候感到愉快、有趣的事情。只要她使自己相信他是为她的离去而感到烦恼,也许事情就好办了。但是,她做不到。他也没有那种情绪,相反,他显得这样冷淡,使她觉得自己似乎和一个纸人坐在一起,薄薄的,真让人担心会让一阵清风吹走,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

他再也不管她叫好姑娘了;最近以来,她已经注意到这个词的使用频率下降了,今天晚上他一次也没用这个旧日的昵称。

朱思婷回到房间时,收到了母亲的信,梅吉劝她回到雷那身边,她终于明白了朱思婷怎样才会幸福。此时雷纳已经派人来接朱思婷。“其实我自己不了解我自己,不得不需要某种帮助。”朱思婷对雷纳说。

“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我知道你爱我,我可以等待。我总是相信,一个有耐性的男人最终会胜利的。”

雷纳比朱思婷成熟很多。有雷纳,朱思婷才会得到照顾。

故事的结尾,朱思婷嫁给了雷纳。

这是《荆棘鸟》中,最称得上完整的爱情。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每一个人,都在艰辛地爱着。不管结果。

7、《红楼梦》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4则)

大学读书笔记篇一:《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大学读书笔记篇二:《红楼梦》读书笔记700字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

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

但人们错了,殊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

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

可无奈,在荣国府中她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

好点的嘴上好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

试问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不说的太远,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么?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呀,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

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

这段乱世情缘也就此结束了。

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

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

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了尘缘?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

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

但既是如此。

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其中的丝丝缕缕,又怎说得清!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大学读书笔记篇三:《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撼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大学读书笔记篇四:《红楼梦》读书笔记900字

怡红别院驻在烟雨楼前,停在台阶拦我越走越远。一角的天,满眼的弦,奈何不了前世的缘。

窗外的落红已是满眼,桌上的书已成山,只是那红楼韵却又神似地穿透出来,揭开了那尘封的泥,为我引一段线。

最爱她似笑非笑的迷人眼,最爱他似懂非懂的勾魂颜。最怨她捂脸葬花情已伤,最怨他撑脸开盒吃胭脂。最爱他们的幼稚,最爱他们的叛逆。

是第几次,翻开那厚重的书页,淡淡的书香拂过鼻尖,已记不清。

只是,那些捧书细读,字典在旁的朝朝暮暮,像是蒙上了一层细细的轻纱,从眼前掠过。此刻,雾里看花。

太白小时不识月,竟呼作白玉盘。而小时的我,不懂红楼,却也真真地落了泪。

是太小了吧?还未经世事,不问悲欢离合,不管七情六欲。只是生离死别,大概还是懂了的。

漆黑的夜,呼啸的风,她斜卧在榻上。阵阵白烟像是幽灵,一点点允吸着她的精魂。泪似乎已经流干,只剩下涩涩的痛。那熊熊烈火吞噬着她的情,他们的曾经。那些娟秀的字体,情意的诗句终将燃成灰烬,猎猎作响。

雪似的手绢,冰似的人儿,终在这火热的情中融化。突兀的留下了那格格不入的红,呕心沥血的红,她终究还是放手了。

用一世的泪,还了他的滴水之恩。遂了愿,了了情。

在学堂的第三个年头,少不更事的我,为这段情,这个人,流了泪。不懂爱,不是因为爱,只是那份至死的执着,箍紧了我充血的心脏,丝丝入扣。

到了此刻,我已不会为了那份纯真的年少情而落泪。只是,心中还是会有些抑郁,挥之不去。

身处红尘,只是过客的我,已明白,往事如烟,不必忧愁。

只是,还是爱捧着书傻笑,望着天思念,还是会幼稚得像天上纯洁的云。不过,我们还是被时光的风磨出了些许棱角。我们已习惯了反抗老师,顶撞父母,我们叛逆得像草原上驰骋的马。

对于宝黛,有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有人感动于他们的悲剧。而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的我们似乎已学会了感动于他们的真实。

他们不会掩饰自己的悲伤,他们可以狠毒地道出心中的不悦,他们有勇气翻看开那本罪恶的《西厢》。但他们最真实的莫过于他们躲不过人世的网,再怎样躲避,逃脱,不过是自己织网,独自死亡。

但至少,他们曾努力过,努力冲出那银丝的网,却已足够。

都道“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非也。于我“不求结局如愿,但求有过奋斗!”这已足够,这便足够。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捧一杯红茶,梦一回红楼。

8、《社会主义价值观100例》大学读书笔记600字

《社会主义价值观100例》这本书,我刚看到书的靠前章便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靠前章里是写关于“理想信念”的十个小故事。这章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理想信念的大的魅力,其中最吸引我的要数关于李**“决不出卖灵魂”的故事了。

本文主要讲了李**是我国*产*最早传播**主义的人,也是**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因为他的一系列**活动而遭到北洋军阀的通缉,1927年4月6日李**被汉奸军阀张作霖所捕,在敌人威逼利诱下坚贞不屈,最终于1927年4月28日被反动敌人处以绞刑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令我最感动的一句是李**在敌人严刑拷打下说的一句话:“宁可头断血流,绝不出卖灵魂。”在无数曾为中国解放所拼搏的人当中,也有许多像李**一样的人,如毛岸英、方志敏、狼牙山五壮士、王二小&;&;等许许多多的**烈士。

让我们想一想我们现在这美好的生活是怎么来的?是先辈,是我们祖国的**先辈用鲜红色的血所换来的。再想一想那些**志士和**英雄是如何让新中国站起来的?是如何让新中国变成现在这样的军事大国和发达国家?答案还是“鲜红色的血”。

**先烈们用他们的身躯和鲜血为我们建设现在这样的社会和国家地位。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好好学习,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不让过去的苦难重现,不让外国列强重新看不起我们,凌辱我们。

而较好的办法那就是学习,唯有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像李**一样用自己的鲜血、汗水和身躯给予我们美好幸福生活的**先辈们。

9、《乡土中国》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

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

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

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

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

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

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靠前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

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

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

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

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

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

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

《礼治秩序》。

《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

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

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大部分人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

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

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

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

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10、《万历十五年》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万历十五年》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

万历十五年,明王朝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这个时候,张居正也死了,张居正的功绩也被朝廷在表面上否定了。但拥有**立场的知识分子已经很清楚,他的功绩必然要被否定,尽管他的确为这个死气沉沉带来了一丝波澜。

历史,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行为带来根本性的改变。在某种制度下,历史就有了自己的轨迹,个人的作用会对这个轨迹有部分的调整,但很难做到根本性的改变。

灾难深重的中国,自从安史之乱后,就走上了自己未来一千年的必然之路。

唐朝士人的利益分歧,引导了当时的官僚机构,府兵机制和地方驻兵机制,终于带来了地方割据的状态,也终于最终埋葬了唐王朝。

而纠正过枉的宋王朝,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强调程朱理学对思想的绝对控制,地方文官制度,虽然使中国走向了大一统,而管理制度的大一统,也伴随着思想意识形态的大一统。

不在这大一统思想意识之外的,统统被排斥为异端。

而这些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是基于士人的利益,也就是土地拥有者的利益。

*治利益基于土地利益,这当然大大促进了中国农业文明的大力发展。

但也引起了土地的大规模兼并。

而在明王朝,张居正却试图推行一条鞭法。

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

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各种努力: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

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差徭和田赋,对农民来说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剥削。

在未实行一条鞭法以前,差徭之中虽然有一部分摊派于田亩,但所占比重很小。

实行一条鞭法后,役银由户丁负担的部分缩小,摊派于田亩的部分增大,国家增派的差徭主要落在土地所有者身上,已初步具有摊丁入地的性质。

它不只减少了税目,简化了赋役征收方法,更重要的是赋役性质的变化。

这种变化具体反映了两个过渡,一是现物税和现役制向货币税过渡,一是户丁税向土地税过渡。

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条鞭法的出现具有一定历史意义。

首先,明代中叶后,由于官绅地主的剧烈兼并,各里之间的土地多寡日益悬殊,原以里甲为编审单位的徭役制使民户的负担越来越不平均,不少农民破产逃徙。

改行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其次,明初为保证赋役征发而制定的粮长制和里甲制,对人户实行严格控制,严重限制了人民的行动自由。

一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

另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所以,一条鞭法是在根本上触动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所以张居正以优秀知识分子和*治家所做的对中国有利的一切,必须被否定。

在后世的清王朝,雍正皇帝以*高统治者的地位,推行着类似的制度,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一体当差。

所以,从后世的眼睛里,雍正一定是个暴君,一定是个叛逆者。

而伟大的乾隆皇帝,将此政策有所折扣的继续推行,既享受了该政策带来的巨大利益,也享受了土地所有者对他的所有褒誉,以十全老人自居。

雍正,康熙两朝时间,在新*治体系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取得了极大的发展,而人头税的免除,终于引发了中国的人口迅速增长。

这在当时的中国国情下,这些都是正面的,积极的。

在清王朝前期由于经济实力的迅速增长,中国国土面积也取得了空前的拓展,新*、蒙古、西*这些地方终于并入了中原。

而在此之前,这些地方较多是附属国。

中国新民主主义**以来,土地归于农民是一个重要的目标。而**的结果,还是保留了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土地公有制。农民只是土地的使用者,要交纳农业税,一直到不久的几年前。

而在这个阶段,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已经下降到了一个很低的程度,不在关系到民族的存亡和国家的安定。所以,在这个阶段,土地的所有者只有换种方法来实现土地的价值。土地的所有者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口号下,不饱和的供应着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不断地推高土地和土地附属物:房产和厂房的价格,也推高着产业成本和生活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土地拥有者的利益还是继续得到保障。

综观一千年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变化,土地所有者的集中,如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始终对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阻碍作用,而土地所有者的分散,对经济都起到了推动作用。当然,在某种技术条件下,农民不离开自己的土地,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最终使英国成为日不落帝国。

这让我想起了我在美国的一个见闻。据说美国政府在推行土地开垦政策的时候,将土地以每英亩一美圆的价格卖给农民,以鼓励农民来开发土地。而在政府进行高速公路建设征地的时候,感恩的农民将需要被征用的土地无偿地归还给政府使用。

而在中国,政府以不饱和供应和拍卖的形式,将土地的价格推到极限卖给需要使用土地的人,而农民在得知政府要征用自己的土地时候,却赶紧在土地上加盖建筑,以向政府索要更多的补偿。

《万历十五年》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1500字

《万历十五年》是一部评价很高的书。暑假中读后颇有感触。下面分几个部分谈一谈。

一、先说说黄仁宇先生其人。黄仁宇,湖南长沙人,曾经学过工科,在报社工作过,当过兵,后来又在美国攻读历史。丰富的人生经历使他对历史有了自己独特的思考。

他在自序中提到他与明史的联系,博士论文做的就是明代的漕运。为了写书、做论文,他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读完了《明实录》133册,再加上写书的时间,一本不厚的书竟用了7年的时间!如此严谨的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都是令人敬佩的。而正因为他的治学作风才有可能写出如此精彩,有影响力的巨著。

二、谈谈这本书。

明朝税重民穷,水深火热是众所周知的。

《万历十五年》之前的很多作品有的认为税收过多是百姓贫困的首要原因。

而黄仁宇先生并不这么认为。

他认为民穷的根本在于律制的腐败和政府的低能,国家税率低,受惠者并非农民,只是鼓励了小地主加重剥削以及官僚乡里额外加征,自肥腰包。

明朝采取极其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并不着眼于提倡辅助先进的经济以增加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

书中有如下论述:“万历二十年(1592),北京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它每年要向27个不同的机构缴款,总数则不出白银一千两。

与其相似,全国布满了这段距离的补给线,此来彼往,侧面收受,既无架构,而提出的统计数字,经常为一纸具文,以致发生了上述税率参差不齐的现象。

”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有书中可见中国两千年以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犹以为甚,乃是明朝衰落的症结。书中所记述的万历皇帝、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南京都察院督御史海瑞、蓟州总兵官戚继光、以知府身份挂官而去的名士李贽,他们或身败名裂或不得善终,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这一切都是因为制度已经山穷水尽,上至天子,下及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

《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原来只有英文版,后应国内读者要求,才有了中译本。其英文版原名为“1587,e”。正是由于很多历史学者忽略了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年份里发生的事情才未有所得,而作者却以审慎的态度洞悉了这段时间内那些看似细枝末节却可以以小见大的变化,才能由此独到的见解。

三、谈一谈引申出来的思考。就以中的海瑞为例。海瑞作为一个御史,尽他的责任,直言敢谏,甚至冒着杀头的风险直指皇帝的过错,实为清正。而他的作风不但皇帝看不惯,连朝中百官都人人对他的行事习惯有怨言,其中不乏许多忠良之士,原因何在?

海瑞的信条和个性固然令人尊敬,却没有一人按照他这个榜样来办事。原因就在于人们已经习惯了另一套为大众所接受的形式方式。海瑞的行事方式乃是正道,而这正道上已是人迹罕至。

举一例说明:当时朝廷上派遣钦差到各地巡查。名为巡查,实则捞油。每到一处必是明里或暗里的向地方官员要好处。而地方官员也正好趁此机会送钱打点,一则为自己官场升迁打基础,二则可以保住官位,在所辖之地横征暴敛而不被处理,两厢情愿,心照不宣,何乐而不为?而两袖清风的海瑞可不管这一套,青菜豆腐招待上官,钦差几次暗示却反被海瑞参奏一本,引得人人自危,就怕自己的那点事儿也被揭发。

按理说海瑞的做法并无不妥且是极为正确,可在当时的规则之下必定是要引起惊涛骇浪的。

何也?是时此种上下官员的交易方式已经不再是地下的受贿而似乎有正大光明的趋势。

系统之中的每个个体已经在此制度中找到了自己的平衡点,找到了晋升的途径和维持生计的办法,习惯成自然,只要人人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灰色交易市场已经形成,为什么要改变呢?偏偏就在此时,海瑞半途杀出,非要搅个天翻地覆。

一旦当前的系统被颠覆,每个个体都必须重新定位去适应新的规则和关系,现在的既得利益到时候就不知道能否找回,谁愿意去改变呢?海瑞的行为就像一个印第安部落里闯入的欧洲人,无异于砸天下所有当官的饭碗。

习惯了一套可以让他们获益的规则的人们会在有人想颠覆它的时候奋起反抗的,习惯和利益是罪魁。

海瑞正是因此被碰得头破血流,15年赋闲在家,晚年凄惨。

制度造成了这一切。

11、《激荡三十年》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1000字

1978-2008,中国改*开放三十年。

1982-2008,我个人经历了过去三十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尽管生命的最初阶段缺乏对外界的感悟,但不管怎么说,我总是经历了这样一段重要的时间。

我要对《激荡三十年》的作者——吴晓波表达敬意。对于一位未满40岁的年轻人来说,想要真实客观地描绘出1978年-2008年这30年的改*开放史,确实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任务。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吴晓波仍旧努力地为我们展现出这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说它波澜壮阔,并不是夸大其词。因为历史如河,只有在个别拐弯处、大落差处,才可一见激流险滩和汹涌的瀑布。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恰巧位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大峡谷,这条峡谷幽深漫长,已历一百多年尚未结束,而就在这二三十年,一段最绚丽的奇景在身边徘徊。

我们起码要用2000年的跨度去揣摩这个时代。在上一个2000年初,一个被称为“礼崩乐坏”的时代,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百家争鸣、诸子学说,继而始皇一统天下,建立煌煌2000年封建帝制;不久,始皇崩,俄尔“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开创了大汉400年的基业。

在上一个2000年末,八国联军侵中华,炎黄子孙一再屈辱忍让,孙文始创**,帝制结束,继而倭人入寇,无恶不作,华夏儿女绝地反击,驱逐东洋,内战4年,建立人民**国;于黑暗中摸索三十年,才逐渐打开国门,融入世界大潮。

2000年的历史跨度,正如冥冥之中的某种呼应;2000年未有之变局,仍能找寻出神秘的轨迹。回去探究1978年的那个春天,以及近三十年来的种种变化,那些细枝末节的事端,仿佛全是起因于偶然。假如缺少了其中一样,今天便不成为今天的模样。

然而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三十年来,乃至百多年来的变革,其实就是上应天时,下合民意。哲学上说,由量变到质变,那么,我们就是存在于这质变的过程中。

身处这变革的时代,是我们的大幸,亦是我们的不幸。我们能看到历史长河百曲缭绕、飞流直下的美景;也能体察到各种矛盾的滋生和成长的痛苦。那就让我们愉快地、义无反顾地投入进去吧,在变革中成长,在变革中搏斗,在变革中思索。

只是,不要忘记,我们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使这个混沌的时代快点过去,去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和谐、幸福的新世界。

《激荡三十年》是一本好书,不仅在于其完整记录了过去30年这段激动人心的岁月变迁,也激发了我的一点小小的思考,关于历史,关于*治,关于自我。

12、墨子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

所谓天志,就是上天的意志,是*高的行为规范准则,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在先秦时代,借天之名申已之意是一种惯用手法。墨子此篇亦如是,借天之名,表达自己对治理天下的想法。在我看来,这是墨子治国思想的总成,尚同、法仪、兼爱、非攻、明鬼等观点在这儿得到了装配组合,形成了简单的理论体系。

天志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一开始,墨子指出了天的威严不可抗拒。如果一个人在家族中而得罪了家长,他可以逃避到相邻的家族去。如果处在国中而得罪了国君,还有邻国可以逃避。但是得罪了天,就没有地方可以逃了。俗语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得了罪,有什么地方可以逃避呢?”上天不会对山林深谷幽暗无人的地方有所忽视,他明晰的目光一定会看得见。所以千万不能得罪天。

那么,什么是天允许鼓励的,什么是会得罪天的呢?墨子说:天欲义而恶不义。天下的事,有义的就生存,无义的就死亡;有义的就富有,无义的就贫穷;有义的就治理,无义的就混乱。上天喜欢人民活着而讨厌他们死亡,喜欢人民富有而讨厌他们贫穷,喜欢天下治理而讨厌混乱。所以,义就是上天喜好的,不义就要被天惩罚。

接着,墨子讲了在治国时如何遵从天志,做到“义”。

他说,“夫义者政也。

”义是用来匡正人的,这个匡正不能从下而上,要从上而下。

百姓竭力做事,不能擅自恣意去做,有官吏去匡正他们;官吏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将军、大夫匡正他们;将军、大夫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三公、诸侯去匡正他们;三公、诸侯竭力听*治国,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天子匡正他们;天子不得擅自恣意去治政,有上天匡正他。

这其实就是法仪和尚同的观点,一是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为所欲为,要按照天志行事;二是要从天子天始,一层层传达贯彻天志,按照天的意志去统一思想,匡正行为,努力做事。

那么如何才是“义”呢?墨子认为义就要兼爱。

上天是爱民的,抚养人民,知道人民的疾苦。

从前禹、汤、文王、武王所做的事,上尊天,中敬奉鬼,下爱人民。

所以上天说,对我所爱的,他们兼而爱之;对我所利的,他们兼而利之。

爱人的事,这最为广泛;利人的事,这最为厚重。

所以使他们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受人称道,尊为圣王。

而桀、纣、幽王、厉王所做的事,对上辱骂上天,于中辱骂鬼神,对下残害人民。

所以上天说:对我所爱的,他们分别憎恶之,对我所利的,他们交相残害之。

所谓憎恶人,以此为最广;所谓残害人,以此为最重。

所以使他们不得寿终,称他们为暴王。

义还体现为非攻,墨子说,居于大国地位的不攻打小国,居于大家族地位的不掠夺小家族,强者不强迫弱者,贵人不傲视*人,狡诈的不欺压愚笨的。这就必然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做到这三利,就会无所不利。就是天所好的义,这样从事的君主就可以称之为圣王。

此外,墨子多次提到祭祀鬼神,认为对鬼神尊敬也是义的表现,这就是明鬼。明鬼也是墨子思想的重要一部分,他在明鬼一篇中讲了许多鬼神之事,来证明这个世上是有鬼神的,不敬鬼神要受到惩罚,有点无稽。可细细想来,也许是借鬼神之名增强震慑作用,劝导当政者多行义举,关爱百姓。

上篇的最后墨子再次明确了天志的重要性,他形象的将之比喻为圆规方尺,有如用圆规方尺来衡量方圆,用天志可以衡量出国君为政的好坏,并且只有这个标准才是正确的标准。

中篇和下篇其实是对上篇内容的延伸,有许多重复交叉的地方。

在墨子的文章里,如果分篇论述大多有这样的问题。

中篇开头对天志和义关系的作了进一步论述,指出“义自天出”,天志就是要讲义。

作为治国之君,一定要顺从天意,才会得到天的赏赐,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接着墨子描画了一个理想国度:刑*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吃饱穿暖无忧无虑。

要做到这样,归要到底就是要顺从天意,做到兼爱、非攻、明鬼、非命。

下篇再次呼吁君子们不能总是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一定要遵从上天的意愿行事。

在治理国家当中,要做到尚同,以义来匡正天下。

做到兼爱,非攻,爱护人民,不发动不义的战争,不欺凌小国。

虽然起名为天志,其实是墨子自己的想法,他将自己的重要观点借天的名义表达了出来。

我总觉得这应该写成一篇巨制,可不知道为什么墨子先生并没有多费笔墨,在在论点的论证上往往点到为止,有如隔靴搔痒,不得要领;在论述层次上有点混乱,令人费解;还有说到兼爱、非攻时提的论据,依然是这些原篇中的内容。

因此,在我看来,天志虽然是墨家思想的总成,但在深度上和影响力上远远不及零散的观点。

正如有学者认为:“墨子天志的观点,未能深入形而上的世界观中作讨论,在理论的深度上不足,故而未得于后世再被发挥”。

还有人说到墨子的天志观对秦汉以后的宗教活动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天志和鬼神的学说被引入了宗教的范畴,而且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我想这和墨子先生的本意相差太远了吧。

不管怎么说,天志体现了墨家的治国理想,将天而不是天子个人的意愿作为治国的标准,还是有其进步意义。墨子在文中描绘的理想国度,也体现了当时的人民对安定平和生活的美好愿望和追求。

13、在人间大学读书笔记800字

在人间大学读书笔记800字(1)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

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

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

”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

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

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

”“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

”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

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

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

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

我坚信付出努力展现在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在人间大学读书笔记800字(2)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靠前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

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

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与压迫。

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

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

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4、《如何在大学里脱颖而出》读书笔记_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这是一本巴掌大小的小书,以至于放在架子中被众多书籍所淹没,显得并不起眼。但是书中列出的却是每个大学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在封面中印着“一流大学顶尖学生的成功指南”。作者通过对哈佛、普林斯顿、耶鲁、达特茅斯、康奈尔、斯坦福等美国一流大学里的顶尖学生进行调查,把他们成功的秘诀提炼成了75条简洁实用的法则。

对于刚刚经历过高考,踏入大学校门的学生来说,大学是一个令人激动而又朝思暮想的地方。在这里将开启崭新的生活,可以自由自在的度过四年美好的时光。然而,这四年的时光并不仅仅意味着追寻乐趣,更是未来人生的新起点。能否奠定一个好的基础对今后至关重要。在这种信念的激发下,作者开始动手采访美国国内的一流学生,想要找出他们在大学中脱颖而出的成功经验,帮助大学生们以最佳的状态度过四年宝贵的时光。

翻开书,每2、3页就有一条法则。

法则5:整理你的床铺。

这是将个人的生活习惯单独列出来。

为什么整理床铺这样简单的小事会影响你的成功呢?因为整洁的房间能够让你保持头脑清醒,而杂乱的屋子会让你头脑混乱。

如果你不能保持房间的整洁,你将永远无法真正感觉到房间井然有序。

这些小的方面对于成就的取得是必不可少的。

法则10:每天读报。

每天定时读份报很有好处,它使大脑能够保持活跃,就像做智力体操。

而且经常读报才能清楚掌握国内外*治、经济、生活趋势,帮助你拓展视野,增长见识,从而有助学业上获得成功。

法则19:每节课上提一个问题。

要想在每节课上都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尤其是饭后,经常在上课时就会有昏昏欲睡的感觉。

有一个在课堂上保持旺盛精力的方法,就是:保证每节课至少提一个问题。

这样在老师讲课时你就可以根据讲解修正和完善你的问题,加强你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得到更好的课堂体验。

法则24:穿戴整齐去上课。

穿戴整齐会让你自我感觉良好,而且还会使你这一天更加正式。

你身上就会散发出要过好这一天的信息。

法则27:课外多练笔。

对于一个大学生,写作非常重要。

只有当你能够清楚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时,才能在学业上取得长足进步。

法则31:不要在房间里学习。

对于学习来说,能够有一个不受外界干扰、安静有效率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而在寝室里,外界的各种干扰随时存在。

在图书馆,干扰较少,周围都是成排的书籍,到处都是勤奋学习的同学,这种氛围就会让你能够迅速开始学习任务。

法则35:积极参加客座讲座。

大学总是会定期邀请一些专家、学者举办讲座。

积极参加这些讲座不仅仅能拓展你的知识领域,还会激发你新的想法,点燃你的智慧之火。

法则48:学会聆听。

在大学里,要培养的一个重要技能就是学会聆听。

通常人们都愿意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别人进行争论,而能够在聊天中耐心聆听别人的观点的人是很少的。

因此,学会聆听能够赢得别人对你的尊重,让你成为见多识广的人。

法则52:拥有一本学习进展记录本。

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总会遇到些困难让你进展不下去。

解决的办法就是记录你的学习进展过程,这样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掌握时间,提高效率,遵循计划。

这本书就像是一本启迪之书,帮助你找到大学生活中最完美的平衡点,帮助你翻开**生活的新篇章,成为你大学生活中的好伙伴。

15、《沉思录》大学读书笔记1800字

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哲学发展历史上的两大主题。

哲学的作用似乎是为虚无缥缈的理论,发现并去证实其存在。

读书的过程中会时不时看到这样的字眼,到底何谓“形而上学”?

最近在读《沉思录》,刚开始是从头到尾囫囵吞枣般浏览了一遍,现在在看第二遍,这本书语言朴实无华却不容易理解,而且我认为,读一遍两遍根本就很难对哲学这种存在有较深的认识,书中许多地方表述让人觉得很高尚。其中有些我认为很耐人寻味的句子想分享给大家。

1、早晨当你不情愿地起床时,让这一思想出现——我正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

如果我是要去做我因此而存在,因此而被带入这一世界的工作,那么我有什么不满意呢?难道我是为了躲在温暖的被子里睡眠而生的吗?——但这是较愉快的。

——那你的存在是为了获取快乐,而全然不是为了行动和尽力吗?你没有看到小小的植物、小鸟、蚂蚁、蜘蛛、蜜蜂都在一起工作,从而有条不紊地尽它们在宇宙中的职分吗?你不愿做一个人的工作,不赶快做那合乎你本性的事吗?——但休息也是必要的。

——休息是必要的,但自然也为这确定了界限,她为吃喝规定了界限,但你还是越过了这些限制,超出了足够的范围;而你的行动却不是这样,在还没有做你能做的之前就停止了。

所以你不爱你自己,因为,如果你爱,你就将爱你的本性及其意志。

那些热爱他们各自的技艺的人都在工作中忙得精疲力尽,他们没有洗浴,没有食物;而你对你的本性的尊重却甚至还不如杂耍艺人尊重杂耍技艺、舞蹈家尊重舞蹈技艺、聚财者尊重他的金钱,或者虚荣者尊重他小小的光荣。

这些人,当他们对一件事怀有一种强烈的爱好时,宁肯不吃不睡也要完善他们所关心的事情。

而你在你的眼里,难道有益于社会的行为是讨厌的,竟不值得你劳作吗?

2、在这个世界上,低等的东西是为了高等的东西而存在的,无生命的存在是为了有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是为了有理性的存在而存在的。那么,有理性的存在,或者说理性的动物(人)是为何和怎样存在的呢?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

3、人除理性外还具有社会性,《沉思录》的作者认为,在人和别的事物之间有三种联系:一种是与环绕着他的物体的联系;一种是与所有事物所产生的神圣原因的联系;一种是与那些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的联系。

相应地,人也就有三重责任、三重义务,就要处理好对自己的身体和外物、对神或者说普遍的理性、对自己的邻人这三种关系。

人对普遍理性的态度就是要尊重、顺从和虔诚。

对自己的身体和外物,斯多亚派一直评价颇低,基本上认为它们作为元素的结合和分解,并没有什么恒久的价值。

身体只是我们需要暂时忍受的一副皮囊罢了,要紧的是不要让它妨碍灵魂,不要让它的欲望或痛苦使灵魂纷忧不安。

至于我们和邻人的关系,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交往,斯多亚派则给予了集中的注意,事实上,人的德行就主要体现在这一层面。

4、斯多亚派哲人所追求的生活是一种摆脱了激情和欲望、冷静和达观的生活,他们把一切对他们发生的事情都不看成是恶,认为痛苦和不安仅仅是来自内心的意见,而这是可以由心灵加以消除的。他们恬淡、自足,一方面坚持自己的劳作,把这些工作看作是自己的应分;另一方面又退隐心灵,保持自己精神世界的宁静一隅。

5、斯多亚派哲学的力量可以从它贡献的两个着名代表看出:一个是奴隶出身的埃比克太德,另一个就是《沉思录》的作者,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

他们的社会地位十分悬殊,精神和生活方式却相当一致。

但是,另一方面,安东尼作为柏拉图所梦想的"哲学家王",他的政绩、他所治理的国家状况却和理想状态相去甚远。

所以,我们一方面看到斯多亚派哲学精神的巨大力量,看到它如何泯灭社会环境的差别而造成同一种纯净有德的个人生活;另一方面又看到这种精神的相当无力,它对外界的作用,对社会的影响几近于零,因为它本质中确实含有某种清静无为的因素。

读到靠前个片段时,很惊讶,原来懒床居然可以解释这么让人愧疚。“你没有看到小小的植物、小鸟、蚂蚁、蜘蛛、蜜蜂都在一起工作,从而有条不紊地尽它们在宇宙中的职分吗?你不愿做一个人的工作,不赶快做那合乎你本性的事吗?”

虽然还没有仔细得看一遍这本书,但是我觉得书中所说的哲学,似乎在提醒我们,人应该更关注本心,按照本性生活,那么所谓的烦恼只不过是你对事情的意见,当然,你可以随时改变这种意见,只要你想。

16、《荆棘鸟》大学读书笔记3000字

《荆棘鸟》大学读书笔记3000字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

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

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

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

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

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

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

“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

”拉尔夫说。

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

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

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

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

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

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

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

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

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

“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

”她对自己说。

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

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

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

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

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

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

”长大后的戴恩靠前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

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

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

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

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

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

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

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在拉尔夫与戴恩死后,梅吉才得到真正的解放。就像帕迪死后,老去的菲才得到安宁一样。此时歌声最为响亮,也由于痛失所爱而分外悲伤。

同样因戴恩的死而悲伤的还有戴恩的姐姐朱丝婷。本来她打算与戴恩一起去希腊度假的,可是为了陪雷恩,却去了伦敦。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自私为了陪自己爱的人而是陪着弟弟戴恩的话,弟弟就不会死。这个外表冷漠粗鲁却感情浓烈的女子,因此逃避雷恩。她觉得自己唯一爱的就是弟弟,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弟弟。雷恩也不能。

雷恩去了澳大利亚德罗海达找梅吉,希望梅吉能帮助他说服朱丝婷留在他身边而不是回德罗海达。

他说:“一般人是不能满足朱丝婷的,奥尼尔太太。

如果朱丝婷选择了我,她还可以在舞台上表演,这是德罗海达无法给她的好处。

”这时,他坚定地望着她,就像望着一个敌手一样。

“我是来请求你使她务必选择我的。

说这话似乎很残酷,但是,我对她的需要超过你可能对她的需要。

”当梅吉说朱思婷留在德罗海达没什么不好时,雷纳说:“朱丝婷好奇心太盛,在德罗海达她会感到寂寞的。

”他最了解朱思婷,胜过她的母亲。

可是当朱思婷说收到母亲不同寻常的信时,他的心头一沉。

他想梅吉确实从从容容地考虑了这件事,但是,本能告诉他,这是她的行动的开端,但不是他所喜欢的那种行动。

梅吉开始耍弄她的女儿弄回德罗海达,以使那个王朝传之久远的把戏了。

他开始劝朱思婷回家。

他开始怀疑,也许她的母亲是对的,而自己却错了。

他的眼睛突然之间显得冷漠了,好像他的思想非常艰难地集中在与他说的话不同的事情上。

她义地反顾地执行着自己离开英国的计划。

在一片混乱之中,某个有这种力量的人打电话来了,只不过不是劝说她改变主意的;雷恩甚至还不知道她要走呢。

他仅仅是来请她在他将于莱恩公园他的房子里举行的一次宴会上当女主人。

“好姑娘,求求你!不要哭!来作我的女主人吧!”他说。

最后,朱思婷还是说:“我告诉你我要永远回德罗海达老家去了吗?”他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那双大手既没有犹豫,也没有发抖,反而运用灵活。

“你很清楚你没有告诉我。

”他说道。

她要走,他绝不会拦。他还没有想清楚,到底怎样对朱思婷才是较好的。

朱思婷走的时候,她的一生中靠前次注意到自己的外表要让他高兴。

他似乎并没有仔细看;至少他没有说到她精神疲乏或可能有病,甚至连行李都没提到。这一点儿也不像他。过了一会儿,她开始体验到世界末日即到来的感觉。他和他平时的那样子大不一样。

能帮助她把这顿饭吃好,使它成为那种可以在旅行中缅怀往事的时候感到愉快、有趣的事情。只要她使自己相信他是为她的离去而感到烦恼,也许事情就好办了。但是,她做不到。他也没有那种情绪,相反,他显得这样冷淡,使她觉得自己似乎和一个纸人坐在一起,薄薄的,真让人担心会让一阵清风吹走,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

他再也不管她叫好姑娘了;最近以来,她已经注意到这个词的使用频率下降了,今天晚上他一次也没用这个旧日的昵称。

朱思婷回到房间时,收到了母亲的信,梅吉劝她回到雷那身边,她终于明白了朱思婷怎样才会幸福。此时雷纳已经派人来接朱思婷。“其实我自己不了解我自己,不得不需要某种帮助。”朱思婷对雷纳说。

“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我知道你爱我,我可以等待。我总是相信,一个有耐性的男人最终会胜利的。”

雷纳比朱思婷成熟很多。有雷纳,朱思婷才会得到照顾。

故事的结尾,朱思婷嫁给了雷纳。

这是《荆棘鸟》中,最称得上完整的爱情。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每一个人,都在艰辛地爱着。不管结果。

17、《荆棘鸟》读书笔记5000字大学

《荆棘鸟》读书笔记5000字(1)

考琳·麦卡洛是澳大利亚当代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

她于一九三七年六月一日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

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

考琳·麦卡洛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艺术才能,她从五岁起就写诗歌,讲故事,学画画。

但是经济大萧条给这个劳动家庭带来的巨大打击使她很早就意识到,文学艺术很难给一家人带来温饱,而她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天赋和兴趣促使她走上与文学创作全然不同的道路。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考琳·麦卡洛开始在悉尼大学攻读神经生理学,毕业后,在悉尼皇家北岸医院创建了神经生理学部。

五年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她到英国伦敦大学儿童健康学院从事研究工作。

此后移居美国,在耶鲁医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长达十年,成为颇具影响的神经生理学家。

她至今仍为威尔士王子医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澳大利亚老年医学基金会资助人、悉尼皇家北岸医院神经生理学部名誉顾问,同时为促进第三世界神经生理学研究,特别是培养该学科女医生,她协助美国耶鲁医学院创建了神经生理学系。

她和著名医学家罗登·卡特勒爵士同登澳大利亚一百名杰出人物榜。

然而,真正使考琳·麦卡洛享誉世界的是她儿时即已显露的文学才华。

一九七二年,她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靠前部长篇小说《提姆》。

这部书一九七四年在美国出版之后,很快被拍成电影,不但为考琳·麦卡洛带来不菲的经济收益,而且使她晚上之间成为西方文坛耀眼的明星。

对于考琳·麦卡洛,这仅仅是她在文学道路上迈出的靠前步。

一九七七年,她调动自己的全部生活积累,创作出版了呕心沥血之作《荆棘鸟》这本书一经出版,便引起轰动,不但拍成电影广为流传,而且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成为当代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之一,仅平装本版税所得就高达一百九十万美元,创当时美国出版界版税收入之最。

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就《荆棘鸟》一书大胆与大家分享,谈的略浅还请指教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克里利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故事开始于20世纪初,结束于半个多世纪以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横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是主人公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这本书里还有其他精彩的东西,比如

朱思婷和雷纳的爱情,他们的爱情观,

菲与帕迪的爱情,菲与弗兰克父亲的爱情

两代人之间爱情观、生活观的对比,

两次世界大战,战争的残酷,

澳大利亚、新西兰不同地域的特殊景观,

生活的深沉与热情

书中其他人物的生活等

整整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

考琳。

麦卡洛试图通过克利里家的沧桑和感情历程揭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正如小说结尾所写的那样:“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

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

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

我们是明明白白的。

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

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荆棘鸟》魅力的第二个源泉是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作为一部家世小说,《荆棘鸟》里的人物并不多,但极富个性。《荆棘鸟》在结构上分为七部,每部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进行叙述,而将这七个部分贯穿在一起的,正是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爱情纠葛为全书定下基调的,是在书中作为题记的那个凄婉的传说,全书以荆棘鸟那凄婉的歌声开始,又在那凄婉的歌声中结束。

下面就书中人物展开与大家的分享

菲奥娜和帕迪

菲象一个自动陀螺一样从早到晚在厨房和后园子里转,疲劳得难以缓解,因为她处在一个收入菲薄的家庭,哺育了六个孩子,后来有添了三个,她昼夜不停地劳作,直到最后麻木,只当她失去劳动能力,到了风烛残年,才赢得她自年轻时就想要的闲适。

菲和帕迪的结合是利益与遮羞的产物,未婚先孕与遭人遗弃让贵族身份的菲奥娜屈身下嫁给了贫穷的剪羊毛工帕迪,帕迪受宠若惊,迎回了天仙一般的妻子。

可从结婚后,帕迪就陷入了冷漠的深渊,菲奥娜可以跟他过艰难而繁重的生活,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她却永远不爱帕迪,对于帕迪,菲奥娜就是几乎一具“行尸走肉”,对初恋男友的迷恋与狂热的思念毁灭了菲奥娜的一生,也毁灭了帕迪的一生和未婚先孕的儿子弗兰克的一生;菲奥娜那种病态的几乎伴随一生的迷恋与冷漠彻底毁灭了她一生的爱情;直到帕迪不幸在夏季雷电引起的大火中丧生,生命中巨大痛楚的刺激才激起了她那冷漠的冰山,奥菲娜漠然中惊醒,痛苦地喊出:我竟然是那么深爱着帕迪!我竟然傻到因为漠然和对过去的狂热迷恋忽视了帕迪一生,竟然没有对他说过一句我爱你。

帕迪在大火中丧生的姿态,鲍勃在发现父亲的尸体时说:“那简直是一个活人的姿态。

”深爱着菲奥娜的帕迪菲奥娜因为愚蠢的迷恋,毁灭与痛楚伴随自己、也带给了他人。

梅吉和拉尔夫

梅吉一家以前是住在新西兰,后来迁往澳大利亚的姑妈玛丽·卡森家,澳洲最大的牧场之一德罗海达,从此便一直在那里生活。

有一种爱,刻骨铭心、至死不渝,例如梅吉和拉尔夫红衣主教的爱,在梅吉是一个10岁小姑娘,在拉尔夫只是一个穷教士时;在拉尔夫从尘土中抱起小梅吉时,这种爱就开始了;天主教的神父是不能结婚的,所以这段爱情是禁爱,所以这两个人,尤其是梅吉一直陷于欲爱不能的痛苦之中。

拉尔夫一直陪在梅吉身边,看着她成长,直到玛丽·卡森一张遗嘱把德罗海达的一切交给拉尔夫、交给教会,无论梅吉一家是否接受这份遗嘱,拉尔夫都没脸再跟他们一家长期相处。

梅吉的姑姑、玛丽·卡森用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让拉尔夫抉择,拉尔夫最终倒向了上帝,用玛丽·卡森这本该属于克利里,即梅吉的一千三百万英镑登上了高级教士的行列,梅吉对拉尔夫的爱似乎已经歇斯底里了,连嫁给卢克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卢克长得简直是拉尔夫的翻版;她竭力从拉尔夫那儿得到了一个孩子,可惜的是,这个孩子后来又像拉尔夫那样投入了上帝的怀抱。

为了教士的忠贞、为了将来,拉尔夫公开了这份遗嘱,然而梅吉的爸爸却没有因此感到气愤,梅吉家族的宽容让拉尔夫无法再在德罗海达呆下去,于是便离开了梅吉。

当梅吉在心情最低谷一个人去大堡礁度假的时候,他立刻前往大堡礁去找梅吉。

在那个没有任何人打扰的小岛上,他们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但是卢克一直沉迷于工作,这让梅吉伤透了心,在她一个人前往大堡礁度假的时候,在那里与拉尔夫度过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光并怀上了他的孩子后,她终于决心离开卢克,回到德罗海达

玛丽。凯森——疯狂的爱恨交织

在我看来,一本优秀的著作里必定会出现几个让人无法评价的人物,他们游走于好与坏之间,你甚至无法肯定的指出他是灰色的。这种人,表面看和普通人是一样的,我们都不能肯定的说自己是好人或是坏人,起码我不能。但,他们和我们是不同的,比起普通人,他们更为疯狂,他们的疯狂往往是推动情节的关键因素,和他们的人品一样,他们的疯狂也无法定义。

玛丽。凯森是疯狂的。她没有任何后台,没有高贵的出身,但当她老的时候却拥有上千万的财产。虽说她的成功在很大一部分上是来自女人的天赋,但若是没有十足的努力,她也不会有此后的成就。

她的出场并不多,可每一次都令人印象深刻。

但是当看到六十多岁的玛丽爱上二十八的拉尔夫时我还是瞪大了眼。

她恨自己的年纪,用妒忌的眼光追随着拉尔夫和梅吉的身影,终于,她采取了报复。

这个报复是在她死后运做的,但却改变了拉尔夫和梅吉的一生。

一份只有拉尔夫才知道的遗嘱,只要他公布出来,就可以马上拥有一千三百万英镑,他会马上飞黄腾达,可以立刻在教会里占有一席之地,但如果他隐瞒下来,那么那一千三百万巨款就还是属于梅吉家的。

60多岁的玛丽爱拉尔夫,疯狂的爱,所以她要令他痛苦,永远的痛苦。

要如何总结玛丽的疯狂呢?也许疯狂的并不是她,她唯一的错误就是在一具年老的身体里还跳动着一颗活跃年轻的心…

弗兰克

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他的出场很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

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

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

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

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

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发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和自己那高贵的母亲有孩子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就是存在的价值,我想弗兰克一直这么阴郁这么偏激,也是因为找不到他存在的价值,所以他才会在成年后便离家出走。“不要告诉我妈妈”,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在他杀人入狱之后----小说中对这一段的描写仅仅来自于一则新闻,一则入狱的新闻。之后弗兰克在监狱中度过

卢克

至于卢克,因为他张的像拉尔夫,梅吉选择了他,希望他能让梅吉幸福。

但是当发现他是个情场老手。

更发现他冲着梅吉来原因之一是梅吉是德罗海达的唯一女性继承人的时候,他是目的是不纯的。

结婚后卢克带着梅吉到昆士兰州创业,卢克为了省租房子的钱让梅吉留在穆勒夫妇家中当管家,而自己却迷上了收甘蔗的工作,他常年在外几乎没有怎么跟梅吉一起。

男人出去打拼,让妻女留守也是常有的,很难说卢克不爱梅吉,但很确定的是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梅吉。

他总是给梅吉画饼充饥&;&;按照穆勒夫人的说法,卢克不仅没有生意头脑,还是个守财奴,不敢听从穆勒夫人的意见买下一块土地来投资。

到了最后,估计他一辈子都在割甘蔗,买不到一块地与梅吉过上正常的生活,直到割不动了。

所以梅吉离开他是相当明智的。

之后便是开始她的一双儿女的故事。戴恩长得很像拉尔夫,而且最后也成为了一名神父,只可惜年仅26岁便死于一次海上救助。女儿朱丝婷最终也确定在欧洲发展她的演员事业。

作者的笔法胜在多人物的细腻描绘上。

就像开始写到:从梅吉在拆开礼物之前的心理,一直到最后都是相当地细致。

当梅吉拆开礼物的时候,那种惊喜甚至有点点难以置信的心理,她一直以为她不会得到这个小娃娃,竟然在生日的时候得到了;两个淘气的哥哥过来抢走了她的艾格尼丝,梅吉那种悲伤无助的心情。

弗兰克赶走两个弟弟之后,对妹妹的细心安慰,当梅吉看到被扯得四分五裂的艾格尼丝时那种惊慌的表情。

一个场景下来,如此纯洁的小女孩,如此温馨的家庭场景。

全书里面,最让我惊讶的是梅吉的母亲菲奥娜(小说中一直简称为“菲”)。

那个优雅、性格沉默温和,在弗兰克离家出走、丈夫和儿子死后心如死灰的人,表面看上去她谁也不关心的人,却是最了解梅吉的人。

她和梅吉感情不算很亲密,但是自从菲从女儿手上接过孙子戴恩的时候,她就知道戴恩不是卢克的儿子,而是拉尔夫的儿子。

这在很后面才交代了出来。

她理解梅吉,不仅因为她明白既然梅吉不想跟卢克过日子了,自然就不会跟他再有第二个孩子。

更是因为她和梅吉的经历是惊人地相似。

她的大儿子弗兰克是她和别人的儿子(她是带着弗兰克嫁给后来的丈夫的),而弗兰克的生父在新西兰是一个有头有脸的有妇之夫,他们也是相爱但注定无法在一起,当她怀上弗兰克的时候,她非常开心,因为菲觉得就算没办法嫁给他,也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个孩子,也能从他身上“偷”来一个孩子。

这个想法跟梅吉怀上拉尔夫的孩子时一模一样。

然而她也告诉梅吉,是“偷”来的终究要付出代价,弗兰克身陷囹圄,而仿佛预言一般,戴恩年仅26岁就死了。

荆棘鸟,明知用荆棘刺穿胸膛后,在那首生命绝唱完成之后,自己也会死去,然而它不得不如此,明知事情行不通却仍然要这样做。然而还是菲的那一席话点破了一切:每个人都唱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相信这是世界从未聆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难道你不明白吗?咱们自己制造了自己的荆棘丛,而且从不停下来计算其代价。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忍受痛苦的煎熬,并且告诉自己,这是非常值得的。

《荆棘鸟》读书笔记5000字(2)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的*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作,也是她最成功的一部小说。这恐怕也是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新西兰太平洋南大陆和岛屿的最成功的一部文学作品。

全书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为主线,展开了一幅生动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的画卷。内容生动、情节紧凑、故事跌宕、人物刻画也非常到位。

克利里家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的德罗海达大牧场定居和经营,这是他们一家最大的转机,也为许多悲喜剧,更多的是为悲剧埋下了种子。

克利里家很富有,克利里家也不缺乏社会地位,拉尔夫能成为红衣主教,位高权重非常人所能想象。然而金钱和地位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一些东西:爱情、亲情、故乡、事业、梦想、自然、人生大舞台的精彩、身心疲累时的偷得的宁静,等等等等,正是它们带来了极大的幸福和极大的痛苦,让人在尘世中温享着美好,却又留下了累累伤痕!

拉尔夫和梅吉

当拉尔夫神父去火车小站迎接他们一家的时候碰到了梅吉,两个人的孽缘就此注定了,尽管两人的年龄相差一辈。孽缘,是因为相互爱上了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不该爱上的人。

一个追求上帝、追求事业、追求权势并毫不犹豫地为了这一切而付诸行动,但是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男人,他摆脱不了人性,他在尘世生活唯一的渴求就是希望拥有一位有着独特吸引他的气质的小女孩——梅吉。但是,得到了前者就不可能得到后者。他只能在事业飞黄腾达的时候,内心忍受着感情的煎熬。

另一个单纯善良,坚强而高傲,渴望浪漫的而又正常的爱情和婚姻生活,但是这最平凡的愿望却成了最不可能的幻想。梅吉为了这份感情,嫁错了人,有了失败的婚姻,进而大半辈子守在了德罗海达,那青春年华,那一辈子的家庭浪漫,都没有得到,这是多么大的代价!也正因为这些代价,那个最平凡的愿望变得如此伟大!

梅吉的母亲菲欧娜并不喜欢她和帕蒂生的孩子,包括梅吉。

梅吉的父亲和哥哥们也都爱梅吉,但是他们毕竟没有那么细心,没有那么敏感,他们并不能替代母亲的角色。

从小最疼爱梅吉的是弗兰克,恰恰弗兰克在梅吉的成长岁月里出走,进而进了监狱。

剩下的能从生活、思想、情感上各个方面来教导和关怀梅吉的,只有拉尔夫了。

梅吉从小女孩到少女情窦初开的过程,都是有拉尔夫精心关怀的,梅吉对他的感情也由一种对于兄长家长的依恋之情,变成了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

这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是必然的。

在那个相对封闭的牧场环境里,在梅吉周围比较亲近的人当中,还有谁能取代拉尔夫吗?拉尔夫对梅吉温柔、体贴、情感上关怀备至,思想和知识上又是梅吉的老师。

拉尔夫必然成为梅吉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在终于确定拉尔夫不能和她厮守的时候,梅吉选择嫁给和拉尔夫极为相像的卢克。

然而卢克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一个守财奴,一个外表魁伟内在猥琐狭小的人。

这就和拉尔夫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梅吉最终决定返回德罗海达,再也没有嫁给他人的念头。

只是,她和她母亲一样,更加偏爱拉尔夫的儿子戴恩,而相比之下卢克的女儿朱丝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在这一点上,梅吉并不比她的母亲更高尚,甚至让人觉得有点狭隘和厌恶。

但是这毕竟就是人性,这就是女人的心理,原谅她吧。

拉尔夫是一个矛盾的化身。

他有能力、有城府;他善于交际,能赢得上至教皇下至平民甚至包括纳粹的好感;他的厚黑学也不错,该黑时黑,该厚时厚,所以能步步登天。

这些都是他强势的一面。

但他却守着内心的折磨,那就是身为一个男人,对正常感情、对爱情的渴求。

而这段爱情甚至从他年轻时候开始一直到老,折磨了他一生。

拉尔夫靠前眼就被梅吉的气质和美貌所吸引,从此内心被这个女人所俘虏,再也没有逃出。

他外表刚强,内心其实比梅吉要柔弱,所受的痛苦是一种近乎于在绝望中挣扎的痛苦。

直到当他得知戴恩其实是他自己的儿子,亲自给戴尔举行完葬礼仪式后,再也无法承受这一生的折磨和打击,阖然去世。

无疑,拉尔夫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功利心,他虽然非常矛盾和痛苦,但还是宁愿舍弃儿女情长,舍弃婚姻生活,舍弃一个正常的人所拥有的最平凡也是最伟大的权利。

这就是代价。

当拉尔夫获得巨大的权利和地位的时候,他必然要舍弃很多极为宝贵的东西,当他通过不算正当的手段取得本该克利里家族所拥有的财富的时候,他的死亡必然也是因为克利里家族。

虽然克利里家族和他本人其实都是善良的,并且一直关系融洽,互相关照爱护。

这又是人性的一道美丽的光芒。

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是非常可悲而可叹的,梅吉几乎殉道士一样的对爱情的执着,拉尔夫在上帝和世俗面前的苦苦挣扎,都让人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张力。

但是,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又是因为一个极其可笑而可鄙的浅薄的理由,却造成了这么大的悲剧,可见人类一点点的狭隘会造成多少人间悲剧,造成人类解放的多少重重障碍。

基督新教的牧师可以结婚生子,为什么天主教的教士却不可以谈恋爱?必须禁欲主义?这多么像中国落后的封建礼教做造成的各种匪夷所思的惨象?一直延续到***,一直延续到今天,那些被父母横加干预的恋人们,那些传统落后理念下被深深束缚着的人们。

天主教的禁欲主义的丑恶本质,在这本小说里被暴露得一览无遗。

如果上帝是伟大的,他就不应该如此丑恶,如果真有所谓上帝的话,真有上帝吗?哈哈哈哈!(我想梅吉会非常赞同我的。)

玛丽·卡森

玛丽是个非常厉害的女人。

她最可怕的地方是三点:1、心机深。

她利用各种手段配合自己的美貌成功俘获了澳大利亚最富有的人的心,并进而成了澳大利亚最富有的寡妇。

她也是最早看穿拉尔夫对梅吉的特殊感情的人。

2、自制力强。

她可以忍受着对于拉尔夫那种占有欲的煎熬而并不展开什么追求,她可以在拉尔夫的裸体面前大笑着离开,尽管内心受着欲望的啃噬和折磨。

3、精明强干。

她的丈夫留给她的遗产,她打点得很好,在不同行业、不同国家都有投资,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最富有的人。

她管理德罗海达大牧场游刃有余,对各项事情都了如指掌,安排得丝丝入扣。

有了这三点,这个女人一定非常厉害。

但是上天不会如此厚待一个人的,她一辈子孤独、自闭、怀有强烈的对年轻貌美而有气质的拉尔夫的占有欲,但却不能得到他。最后死的时候,那种腐臭的味道,那双可怕的眼睛,让人直接和那些最可怖的女巫联系起来。

帕蒂和菲欧娜

帕蒂和菲欧娜都是可怜的,也都是幸运的。可怜的地方是:都没有真正得到自己所深爱的人。幸运的是:两人能够结合和过一辈子。帕蒂作为一个剪羊毛工竟然和天仙般的贵族式的女孩相伴一生,并且这女孩还任劳任怨地跟着他过苦日子;而菲奥娜嫁给了一个虽然她不爱但却是最适合她、最能照顾她的好人。

帕蒂是最代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新移民性格的人,这种性格在帕蒂的儿子们身上也可以看到。他们热爱土地,热爱牧场,勤劳勇敢。他们对外界的兴趣不大,最喜欢的就是牧场、大地、自然,最喜欢的就是用一年到头的实实在在的劳动来换取收获和一丁点奢侈的安逸。他们不追求浮夸的名利,双手就是他们的美德和勋章!

帕蒂知道菲欧娜并不真正爱他,但他还是对菲一如既往地好,尽到了做丈夫的责任。他是温暖的,可靠的,最朴质的男人品质在他身上闪光,这要比背叛菲的那位成功的*治家,或者比拉菲尔都要强得多。

菲欧娜让人爱不起来,她幽幽地就像一座冰冷的美人雕像,不会笑,不轻易表露感情。她把自己的结缘洒向了周围许多爱她的人,包括帕蒂、梅吉还有其它儿子们。她只钟爱弗兰克,她的爱情,乃至于她的人生早在她被她爱的人抛弃的时候就终止了。

菲欧娜身上的很多性格特点都遗传给了梅吉。她们都内向、极为坚强、极度痴情、有强烈的自尊心、对于儿女的偏爱严重。她们身上所发生的情感故事也是惊人的类似。这种戏剧性的巧合又有着性格决定的必然性,两个女人的爱情悲剧深刻决定和影响了两代人的生活。

菲欧娜和梅吉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命运的态度,两者的勇气差之甚远。菲欧娜自从受到了恋爱和背叛的打击之后,就几乎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乐趣,丧失了人生的追求,她的一生都是偏安状态,偏安于新西兰的破旧房子里,偏安于富庶的德罗海达。她对于生活就是任其自然,怎么都行,没有什么大的追求。

但帕蒂和孩子们还是潜移默化地让她深深爱上了这个家庭,爱上了帕蒂,爱上了德罗海达。虽然,她更爱大儿子弗兰克,大概就是因为弗兰克是那位感情背叛者的延续和影子。

弗兰克

弗兰克的偏狭暴烈的性格是因为长期极度的压抑,和心中越来越强烈的无名的愤恨而决定的。他首先是个男人,有着强烈的功利心和事业心。但挚爱的人只有他的母亲和他的小妹妹梅吉。正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他充满了叛逆,而叛逆必须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帕蒂。最终,他因为他的性格葬送了30年的大好光阴,一个人就这么毁了。

鲍勃和其他兄弟们

这帮兄弟很像他们的父亲,继承了良好的品质。他们都善良、朴实、勤劳、勇敢,有着大陆的性格。但是有一点非常奇怪,他们都没有结婚,都非常腼腆,不善于追求女人。这是这部小说里很难用逻辑和常理来解释的,我觉得很牵强。但是这也是为了小说的需要,为了突出主要人物,比如梅吉等。如果个个都结婚,拖家带口的几十号人物,那梅吉、她的两个孩子都要大大弱化了。

这帮兄弟是如此喜欢德罗海达,如此喜欢牧场的生活,他们只有在那里才能找到心灵的归宿。尽管那里充满了苍蝇、燥热、沙尘、干旱和洪水,尽管那里离现代文明似乎很遥远,但毫无疑问,那里也是一片心灵舒展、心旷神怡的地方。他们呆在德罗海达,无意识也是在追求心灵的一种宁静,这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城市里的人是不会有的。

朱丝婷

克利里家族终于出现了一位叛逆者,要走出德罗海达,要追求现代人的生活。她忍受不了一成不变,她的心无法静下来,她要精彩,她要无羁,她甚至要放纵。这就是朱丝婷,很明显遗传了父亲的性格,而不是母亲的。

朱丝婷表面上对于感情是随意的,不在乎的,但其实是非常在乎,同时又非常矛盾的。这从她对雷纳的态度能看出来。虽然她也随便交过一些男友,但她并没有真正投入。她的爱情需要一个足够实力的人去激发和引导,这个人当然必须很成熟才行。符合这一条件的也只有雷纳了。

朱丝婷和戴恩之间的姐弟之情让人感动。两个人的性格完全相反却又非常互补,性格上的差异反而成了一种兄妹之情的必要基础,如齿轮咬合一般。两个人真的是难得见到的姐弟搭档。

戴恩

这是小说中一个比较极端的人物,虽然我觉得每个人都典型得有点极端。这个家伙简直是完美的化身,上帝的最忠实信徒,最不应该来到凡间的人。如果说朱丝婷的叛逆经常可以在世界找到,卢克的守财奴形象也到处都是,就算是德罗海达那一帮不结婚的兄弟也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戴恩这种形象是最不可能的形象,虽然戴恩人很好,但很多他的思想和行为并不符合人性,所以这个人物的刻画非常虚假。

上帝所希望看到的很多品德都能在戴恩身上找到,过于完美了。

过于完美的人,往往是短命的。

于是戴恩为了一个很偶然的事件去了,在作者眼里又是必然的。

我实在觉得戴恩的离去时不必要的,作者在很多事情上的描写都过于极端,不符人性,在戴恩的去世上编得真是太假了,我看不出任何性格发展的不可避免性,看不出任何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只为了一个牵强的理由:戴恩太完美了,所以上帝喜欢要把他召回去。

那上帝是不是太白痴了?如果是为了突出拉尔夫知道戴恩是他儿子所发生的反应的话,那我没觉得必须通过一个轻率的戴恩的死亡来表现这一情节,毕竟那早就是二战以后欧洲的黄金发展时期,如果戴恩在二战中死去我倒是没觉得太多惊异。

戴恩内敛的性格和朱丝婷相反,但又是那么喜欢姐姐,只有他一个人真正懂得朱丝婷。其实戴恩如何钟爱上帝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反而觉得他受了宗教的欺骗,浪费一生的时光。但是他对姐姐的无私的和真正理解的爱,让我觉得他很温暖,也是他最散发人性光芒的地方。

戴恩的离去只能说明一点:他是用来陪衬朱丝婷、拉尔夫、梅吉和所谓的上帝的,作者对戴恩是否太残忍了?不把其当人看了。

雷纳

最终需要有人来接替拉尔夫照顾德罗海达,最终需要有人为德罗海达的克利里家族延续家族血脉,所以这个人物不得不出现,他就是雷纳,最终有能力承担起照顾德罗海达,并和朱丝婷结合在一起的人。

《荆棘鸟》总的来说,是一部成功的作品。所有的形象都非常典型,栩栩如生;情节没有拖沓,波澜起伏;展示的历史和地理背景也比较广阔,横跨三代人,从新西兰到澳大利亚到罗马天主教廷到伦敦;小说可以挖掘的题材很多,包括移民、故土、自然、幸福、宗教、金钱、亲情等等;这部小说所阐释的许多对爱情尤为打动人心,特别是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深深感染着读者。

《荆棘鸟》所揭示的,早已超出了爱情、亲情、宗教等概念的范畴。

读者可以从那段描写荆棘鸟的文字中,感同身受到,那生活的种种艰辛、人生的勇气、活着的血泪、生命的高歌!人生需要多的经历,而往往经过最刺痛胸膛和心脏的荆刺的伤害,流出殷红的鲜血的时候,才能唱出人生的最强音——同时也是最美的音色!生命只有一次,弥足弥足珍贵!宇宙中再也没有比一次生命更宝贵的事物了!只有那些,极少数的有心者,才会像荆棘鸟一样,不庸庸碌碌度过这个人生,不浑浑噩噩地追求猪圈般的满足低级感官和趣味的生活,他们一定是天底下心灵最富有,人生最精彩的人,因为他们就像荆棘鸟一样,在人生中无怨无悔,奋力向前向上,经历命运的风风雨雨,面对荆刺,挺起胸膛,引吭高歌!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

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

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

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

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进胸膛。”

18、《我的大学》读书笔记600字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600字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邪恶作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在那时候,有些都人都相信上帝,唯有他一点也不相信上帝,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禁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所以他结了许多的朋友。这让他感到高兴万分。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铺的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苦中,他还能够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600字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如今是“科学”靠前的时代,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而打仗的军费开支也要由各国的科学技术的高低来决定的,科技高的国家,挣的前一定是要比落后的国家多&;&;

总而言之,现代的一切,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而要“科技”就得日积月累的慢慢学习,学习的内容都在一本一本的书里面&;&;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600字

《我的大学》是文学巨匠高尔基所著的。这是高尔基上“社会大学”时批评沙皇统治黑暗的一本最佳的书。在这部长篇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力图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出一个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内心充满了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

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

罗马斯的深沉干练,杰连科娃的矫揉造作&;&;书中都有鲜明的例子:比如描写罗马斯:“罗马斯简单而明了的对我说,他不在时我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做。

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掉了人们用爆炸来吓唬他的事了,就像忘掉蚊子叮过他一样。

”比如刻画捷连科娃:“瞧,她来了,轻盈,飘逸,像玫瑰色的彩云迎着旭日飘拂,可是,从她的眼神里却流露出内心深处虚伪的情愫。

”最让我难忘的一句讽刺性的话语是:“自由就是:我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

但到处都是官老爷,他们要来干涉你们的生活。

沙皇从地主老爷们手里抢走了农民,于是,沙皇就成了所有农民的老爷。

如果你要再问什么是自由,总有一天,沙皇会对你做出解释,告诉你什么是自由!”我被书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

我不禁深深地赞叹于高尔基高超的语言表现艺术。

看完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

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

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以上就是大学读书笔记(大学读书笔记篇四)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倾诉星球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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