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聂安琪日期:2023-09-30 08:04:29人气:417+
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1、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离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申请材料一、结婚:1、...,接下来具体说说常德市武陵区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 0次
摘要: 常德市武陵区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名称婚姻登记办理事项类别行政确认事项办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受理机构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决定机构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常德市武陵区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名称 | 婚姻登记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事项 |
办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
受理机构 | 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
决定机构 | 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
办理条件 | 一、结婚登记条件: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没有《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1、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离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
申请材料 | 一、结婚: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合一); 2、二寸合影照片3张。 二、离婚: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合一); 2、本人的结婚证; 3、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二寸单人照片各2张。 三、再婚: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合一); 2、当事人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丧偶证明; 3、二寸合影照片各3张。 |
办理程序 | 1、受理;2、审查;3、决定 |
办理期限 | 即办即拿 |
收费情况 | |
表格下载 | / |
监督检查 | 按照《**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八章执行。 |
咨询渠道 | 0736-7220637 |
责任追究 | 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实施行政许可办法》执行。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时间:工作日;地址:武陵区民政局一楼大厅 |
联系地址 | 常德市朝阳路212号 |
以上就是武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常德市武陵区婚姻登记办事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倾诉星球其它相关文章!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sxq.cn/hyqg/bWVgfRn1.html
上一篇:婚内债权债务离婚如何分配
Copyright www.qsxq.cn 【倾诉星球】 联系我们 |皖ICP备2021018307号-4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